國中醫藥辦人教發〔2015〕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各專業學位授予單位:
為加強對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的評估和管理,切實做好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確保繼承工作質量,根據《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國人部發〔2008〕32號)和《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實施方案》(國中醫藥發〔2012〕40號)的有關要求,我局組織制定了《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結業考核及學位授予實施辦法》,現予印發,請參照執行。在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聯系。此通知同時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上發布。
聯 系 人:付耕南 曾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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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5年5月5日
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結業考核及專業學位授予實施辦法
為加強對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第五批繼承工作)的評估和管理,進一步明確結業考核指標、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申請的方法及程序,切實做好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確保第五批繼承工作質量,根據《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國人部發〔2008〕32號)和《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實施方案》(國中醫藥發〔2012〕40號)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考核內容與程序
結業考核內容包括繼承人日常繼承表現、繼承實績、臨床(實踐)技能考核、論文答辯4項內容。考核程序如下:
(一)繼承人填寫《繼承人結業考核資格審核表》(表1),經指導老師、帶教單位及繼承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參加結業考核;
(二)帶教單位及繼承人所在單位職能部門按照《繼承人日常繼承表現考核表》(表2)要求,對繼承人的日常繼承表現進行考核;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負責組織專家,依據本辦法對繼承人的繼承實績(表3)、臨床(實踐)技能(表4—6)、論文答辯(表7—11)進行考核,填寫《繼承人結業考核綜合評分表》(表12);
(四)通過結業考核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出師證書,同時對指導老師頒發證書。通過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論文答辯者,由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相應的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
二、申請結業考核、專業學位的條件與要求
(一)不申請專業學位的繼承人,申請結業考核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與要求:
1.進崗后跟師學習滿3年;
2.完成跟師時間每周不得少于1.5個工作日,累計不少于180個工作日;獨立臨床實踐時間每周不得少于2個工作日,累計不少于250個工作日,其中在病房的臨床實踐累計不少于40個工作日;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
3.跟師3年中參加累計不少于80個工作日的集中理論學習并考核合格;
4.提交1篇結業論文。
(二)具有申請專業學位資格并申請專業學位的繼承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與要求:
1.結業考核合格;
2.臨床醫學碩士∕博士專業學位課程成績合格;
3.提交1篇以上(申請博士學位須提交2篇以上)在ISSN或CN上發表的繼承、總結指導老師學術思想和技術專長的學術論文;
4.申請碩士專業學位的繼承人須提供2位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書(其中1位應是學位授予單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碩士導師);申請博士專業學位的繼承人須提供2位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書(其中1位應是學位授予單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博士導師)。
繼承人如實填寫《繼承人結業考核資格審核表》(表1),經指導老師同意、帶教單位及繼承人所在單位審核后,向所在省中醫藥管理部門申請參加結業考核。
通過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論文答辯的繼承人,可向相關的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相應的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
三、考核方法
結業考核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實行積分制,總分100分。其中日常繼承表現、繼承實績、臨床(實踐)技能考核、論文答辯等單項成績按不同的權重比例計入總分。
不申請專業學位的繼承人結業考核工作,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成立專家考核組,按相應的考核指標和方法進行結業考核。
申請專業學位者,由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共同組織專家考核組,負責具體的考核工作。
專家考核組成員要求不少于3人,并設組長1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熟悉繼承工作和學位授予工作。
(一)日常繼承表現。
由帶教單位及繼承人所在單位職能部門通過查閱繼承人的跟師筆記、平時考核表、年度考核表,聽取指導老師、同行或科室(單位)負責人評議等形式,對繼承人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及勞動紀律、師徒關系、跟師臨床(實踐)時間、獨立臨床(實踐)時間等日常繼承表現進行量化考核,并填寫《繼承人日常繼承表現考核表》(表2)。
本項考核滿分為100分,在結業考核總分中的權重為15%。
(二)繼承實績。
1.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專業繼承人提交本人獨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導老師臨床經驗和專長,并全面完整體現診療疾病全過程的典型臨床醫案60份;中藥(民族藥)專業繼承人提交反映指導老師加工、炮制、制劑工藝、鑒別經驗等方面的特色技藝材料60份;
2.指導老師批閱后的不少于1000字的每月學習心得或臨床經驗整理(月記)36篇;
3.結合跟師臨床(或藥事工作)學習經典和專著的心得體會;
4.不少于180篇跟師筆記(每半天的筆記為1篇);
5.在ISSN或CN雜志上公開發表的繼承總結指導老師學術思想和技術專長的論文1篇以上(申請博士專業學位者2篇以上);
6.參加集中理論學習的課程考核成績或合格證書;
7.在繼承學習期間,與繼承有關的科研項目、成果、專著及診療新方案、新技術、新發明。
由專家考核組根據繼承人提交的上述材料,根據《繼承實績考核表》(表3)對繼承人的繼承實績進行考核。
本項考核滿分為100分,在結業考核總分中的權重為30%(第7條為加分項,不計入總分)。
(三)臨床(實踐)技能考核。
臨床(實踐)技能考核分為門診考核和病房考核。
1.門診考核。在門診現場選擇3例指導老師擅長診治的典型病例(病人對師生的主訴須相同),采取雙盲法由指導老師和繼承人分別診療并撰寫病歷(表4-1和4-2)。專家考核組根據《門診或中藥(實踐)技能考核表》(表4)考核繼承人診療思路及用藥特色與指導老師的符合率。
中藥(民族藥)實踐技能考核亦采取雙盲法,選擇3項指導老師擅長的實踐操作項目,由指導老師與繼承人分別進行操作。專家考核組根據《門診或中藥(實踐)技能考核表》(表4)現場考核繼承人中藥炮制、調劑、正偽品鑒別等操作過程和實踐結果與指導老師的符合率。
本項考核滿分為100分,在結業考核總分中的權重為15%。
2.病房考核。在病房現場選擇1例指導老師擅長診治的典型病例,由繼承人按照首診要求進行臨床查房并書寫首次病程記錄。專家考核組根據《病房實踐技能考核表》(表5)對繼承人的查房操作進行獨立實踐技能評價,并通過臨床答辯、查閱首次病程記錄等,考核繼承人的臨床診療水平、病房工作能力及繼承、運用指導老師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的實際能力。
中藥(民族藥)專業繼承人則選擇1項指導老師最為擅長的技術操作項目(或中藥炮制或調劑或正偽品鑒別或中藥栽培養殖技術等),由繼承人進行現場操作,并按規定寫出操作記錄或報告。專家考核組根據《中藥(民族藥)操作技能考核表》(表6)對繼承人的現場操作進行獨立實踐技能評價,并通過技能答辯、查閱操作記錄或報告等,考核繼承人的操作水平、中藥(民族藥)相關崗位工作能力及繼承、運用指導老師學術思想和技術經驗的實際能力。
本項考核滿分為100分,在結業考核總分中的權重為10%。
(四)論文與答辯。
1.內容要求。繼承人提交不少于2萬字(申請博士專業學位者不少于3萬字)的論文并附有2000字的論文摘要(少數民族文字的論文應附2000漢字的論文摘要)。
不申請專業學位繼承人的結業論文至少應包括兩部分:①對指導老師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或藥事工作經驗)盡可能全面的總結;②針對指導老師某一獨特的學術思想或獨到的臨床經驗(或藥事工作經驗),并結合自己的臨床(或藥事工作)實踐在繼承的基礎上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的創新觀點。論文應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和臨床(實踐)意義。
申請碩士專業學位還須符合以下要求:①應緊密結合臨床實際,既要體現指導老師的臨床實踐經驗和學術思想,又要有繼承人自己的新觀點,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和臨床意義;②內容主要是指導老師學術思想淵源及臨床經驗、特色的整理與挖掘;③應達到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論文水平;④應表明繼承人已經掌握臨床科研的基本方法。
申請博士專業學位還須符合以下要求:①應緊密結合臨床實際,既要體現指導老師的臨床實踐經驗和學術思想,又要有繼承人自己的創新觀點,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臨床意義;②內容主要是指導老師的學術思想淵源,相關各流派、各家的觀點概要(附參考文獻),指導老師臨床經驗及特色的整理、挖掘、深化和升華,繼承人提出的具有一定學術價值及臨床意義的新觀點、新方法;③應達到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論文水平;④應表明繼承人具有從事臨床科研的能力。
2.論文評閱。不申請專業學位的繼承人結業論文的評閱工作由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
申請專業學位的繼承人結業(專業學位)論文的評閱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共同組織。申請碩士專業學位者需送交2名、申請博士專業學位者需送交3名相關專業專家按《論文評閱意見書》(表7)評閱并提出修改意見。
評閱不合格者,繼承人應按評閱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修改,修改后再次送交專家評閱,合格者方能參加論文答辯;仍不合格者,取消論文答辯資格。
3.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參照研究生答辯方式和程序進行。
不申請專業學位的繼承人,可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3名相關專業專家按照《結業論文答辯考核表》(表8)進行結業論文答辯。
申請專業學位的繼承人,其學位論文答辯與結業論文答辯合并進行,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共同組織。專業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需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
碩士專業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相關專業的3—5名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研究生導師和師承指導老師組成;博士專業學位答辯委員會應由相關專業的博士生導師和師承指導老師5—7人組成。答辯委員會專家根據《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論文答辯考核表》(表9或表10)對繼承人的論文答辯進行考核打分。
本項考核滿分為100分,在結業考核總分中的權重為30%。
專業學位論文答辯不合格者,經答辯委員會同意,可在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1次,再次不合格者,不授予專業學位。
(五)考核綜合得分。
由專家考核組填寫《繼承人結業考核綜合評分表》(表12),根據考核總分結業分為四個等級:總分(不計加分)在90分(含)以上者為優,80—89.9分者為良,60—79.9分為合格,不滿60分者為不合格。
(六)繼承與創新加分。
由繼承人自愿提交在繼承學習期間,對指導老師的獨特經驗、學術思想或特色實踐操作技能進行整理、總結和研究,與繼承有關的科研項目、成果、專著及診療新方案、新技術、新發明等資料。由專家考核組根據《繼承實績考核表》(表3)中的加分指標酌情加分。
此項分數總分為20分,不計入考核總分。
四、考核要求
(一)結業考核及專業學位授予應堅持公正公平、實事求是和嚴格規范的原則,按照本辦法中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指標執行。
(二)繼承人所在單位、帶教單位、指導老師及繼承人所提供的各項資料應做到真實可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繼承人出師資格和專業學位申請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考核項目中繼承實績、臨床(實踐)技能考核、論文答辯均為重點考核項目,凡單項成績不滿60分者為考核不合格,不予結業。
五、考核工作實施
(一)組織管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授予的組織管理工作。
各地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由各省(市、區)中醫藥管理部門會同學位授予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需在實施前20個工作日,將本省區的具體實施時間和要求,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備案。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本考核辦法進行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授予,不得擅自降低考核標準,保證繼承工作和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的質量,確保達到繼承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與培養造就高層次中醫臨床人才和中藥技術人員的目的。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督查。
(二)完成時間與結果上報。
各地應根據本地區的進崗時間及時組織結業考核工作,并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結業考核和論文答辯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專業學位授予工作。
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需在結業考核、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結束后20天內,將本省區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總結、《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結業考核及專業學位授予情況匯總表》(附1)、《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繼承人基本情況表》(附2)、《繼承人結業考核綜合評分表》(表12)各2份(加蓋公章)、繼承人的結業(專業學位)論文1份,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并將上述材料的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對各地結業考核及專業學位授予工作進行審核、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