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對中醫藥服務、中醫藥評估等作出明確規定。
《指南》明確了中醫藥服務內容。指出要充分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為老年人提供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診療服務;要為老年人提供中醫健康狀態辨識與評估、咨詢指導、健康管理等服務,使用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中醫技術及以中醫理論為指導的個性化起居養生、膳食調養、情志調養、傳統體育運動等進行健康干預;要為老年人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康復服務,并和現代康復技術相融合;醫養結合機構提供的中藥煎煮服務要符合《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要求。
《指南》同時明確了中醫藥評估辦法。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應當參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老年人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的要求,對入住老年人開展中醫健康狀態辨識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制定中醫健康調養服務方案。中醫健康狀態辨識評估包括但不僅限于中醫體質辨識。
《指南》還指出醫養結合機構應當具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或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并在民政部門進行養老機構登記備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其科室設置、人員配備、設施設備配備、藥品配備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類型,相應地符合《中醫診所基本標準》、《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中西醫結合診所基本標準》等各類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要求等。
相關鏈接:關于印發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