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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醫藥醫政醫管便函〔2011〕1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 為了完善中醫藥防治傳染病體系,提高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能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先后確定了第一批、第二批和擬入選第三批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但是由于地市級傳染病醫院中醫藥力量相對薄弱,大部分傳染病醫院沒有中醫科室和人員,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覆蓋范圍還比較窄,無法充分發揮中醫藥防治傳染病的特色優勢。經研究,我局現開展第三批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補充申報工作,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沒有獨立中醫臨床科室的地市級傳染病醫院與當地同級中醫醫院聯合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傳染病醫院應當具有較高的傳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重視中醫藥防治傳染病工作,具備一定的臨床科研能力和條件。 (二)聯合申報的中醫醫院應當具有較高的傳染病防治能力,有可開展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工作的高素質中醫、中西醫結合臨床人員,具備一定的臨床科研能力和條件。 (三)參加申報的傳染病醫院、中醫醫院應具備有效、穩定的應急保障機制,能夠確保在第一時間參與傳染病醫療救治,并在救治過程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 (四)已成為第一批、第二批和擬入選第三批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的單位(見附件1)不在此次申報范圍。 二、申報程序 (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本轄區符合條件的傳染病醫院開展申報工作,并使第一批、第二批、擬入選第三批及本次補充申報的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總數占本省地市級傳染病醫院的2/3以上。 (二)申報單位認真填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申報表》(見附件2),并將申報表紙質材料(一式2份)和電子版于2011年10月31日前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為方便申報受理工作,并保證電子版與紙質材料的一致性,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后報送。 三、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醫療管理處 聯 系 人:舒遵華 董云龍 聯系電話:010—59957689 電子郵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一號 郵政編碼:100027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