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10月間,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衛生部召開了第一屆全國衛生行政會議。毛澤東主席在接見第一屆全國衛生行政會議代表時指出:“必須很好團結中醫,提高技術,搞好中醫工作,發揮中醫力量。”2017年10月18日,“堅持中西醫并重,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被寫進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
幾十年風雨滄桑,“中西醫并重”方針的提出、落實,彰顯的是黨和國家堅定不移發展中醫藥事業、發揮兩種醫學各自所長保障人民健康的決心和信心,展現的是中醫藥人自立自強、為建設中國特色衛生與健康制度貢獻力量的赤誠之心。
中西醫并重方針的提出,給中醫和西醫賦予了同等重要的地位,激活了中醫藥發展潛力,讓中醫藥發展成果為解決當代醫學難題貢獻中國智慧。
找準坐標:把中醫西醫放在同等地位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明確將“中西醫并重”作為我國新時期衛生方針之一。
這項具有劃時代意義方針的出臺,背后是幾經浮沉的中西醫發展變革之路,但找準中醫藥事業發展在當代醫學發展中的定位——堅持中西醫并重,促進中西醫結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一以貫之的衛生工作方向,是構建中國特色衛生與健康制度的必經之路。
20世紀50年代,“團結中西醫”還是我國衛生工作四大方針之一,但十年動亂期間,中醫藥事業被無情摧殘。1979年,衛生部要求輪流分批建設全國三分之一縣的衛生事業,此時,西方先進醫療技術的學習與先進醫療設備的進口已經占據了醫學現代化的主流。中醫與中西醫結合雖然也在發展,但是與西醫的發展相比,仍然無法相提并論。
1978年9月,黨中央56號文件轉發了原衛生部黨組《關于認真貫徹黨的中醫政策,解決中醫隊伍后繼乏人問題的報告》,其中包含了鄧小平“特別是要為中醫創造良好的發展與提高的物質條件”的批示。
為落實中央56號文件精神,1980年3月,原衛生部在北京召開全國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會議,提出“中醫、西醫和中西醫結合這三支力量都要大力發展,長期并存,團結依靠這三支力量,發展具有我國特點的新醫藥學,推進醫藥科學現代化”,并寫入衛生部文件,作為黨對中醫工作的新指導方針。
但中醫藥事業底子薄弱:中醫機構數量少、規模小,中醫隊伍數量不足,中藥品種短缺的情況相當普遍。三支力量共同發展的設想并沒有完全實現。
振興發展中醫藥的腳步沒有停歇。1982年11月,石家莊會議通過《關于加強中西醫結合工作的意見》,1985年中央書記處要求“把中醫和西醫擺在同等重要地位”,中西醫并重之義再次被明確。
中醫藥人努力發展中醫藥的信念沒有動搖。由30多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交的“堅持中西醫并重”議案順利通過,1991年4月全國人大七屆四次會議,中西醫并重正式成為國家衛生工作的五大方針之一。
“堅持中西醫并重”方針開始被一次次強調。1991年10月,在北京召開的國際傳統醫藥大會上明確,中西醫并重是中國政府衛生工作的一項基本方針,繼承發展中醫藥是中國政府的一貫政策。1996年12月,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明確,堅持“中西醫并重”。
“中西醫并重”方針的出臺,讓中醫藥這一中華文化瑰寶,拂去歲月風塵,釋放出前所未有的光芒與活力。黨和政府以及衛生、中醫等部門對中醫藥工作更加重視。
固為法律:讓中西醫并重上升為國家意志
從“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首次寫入我國憲法,到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的出臺,再到2017年中醫藥法實施。“中西醫并重”方針,在法律準繩保駕護航下平穩落地,健步前行,中西醫并重方針上升為國家意志且更為穩固。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1條指出,“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這使中西醫并重政策更具法理基礎與依據,中西醫并重成為中醫藥法律建設題中應有之意。
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出臺,條例指出,國家保護、支持、發展中醫藥事業,實行中西醫并重的方針,鼓勵中西醫互相學習、互相補充、共同提高,推動中醫、西醫兩種醫學體系的有機結合,全面發展我國中醫藥事業。
這是中醫藥立法工作的重要節點,該條例的實施,也是保障中西醫并重方針落實的具體體現。
2017年,中醫藥領域第一部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出臺,明確指出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實行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國家鼓勵中醫西醫相互學習,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正式把“中西醫并重”方針固化為法律,上升為國家意志。
政策護航:中西醫并重行穩致遠發揮價值
2001年,國家“十五”計劃綱要明確提出“大力發展中醫藥,促進中西醫結合”。
2007年,“中西醫并重”及“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寫入黨的十七大報告,充分表明了發展中醫藥已經成為全黨共識和黨的全面工作的重要內容。
2009年4月,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再次強調,“堅持中西醫并重,把中醫藥與西醫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這項基本原則。
頻頻出臺的政策,讓中醫藥事業發展路徑愈漸清晰,中西醫之間發展關系逐漸厘清,中醫藥事業的風帆高揚,循風而行。
2013年4月,時任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調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時指出,中西醫并重是黨和國家的一項重要衛生工作方針,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要在思想認識上、法律地位上、學術發展上、實踐應用上,堅持中醫藥和西醫藥的同等地位。
黨和國家對“中西醫并重”的高度重視,為這一基本方針增加了厚重的砝碼,體現了將中西醫并重上升為國家意志的決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醫藥事業迎來“天時、地利、人和”的時代東風。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繼承和發揚我黨高度重視中醫藥的優良傳統,將“中西醫并重”列為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為發展中醫藥事業指明了總方向。
國務院2016年2月印發的《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再度明確了堅持中西醫并重的指導思想,強調“從思想認識、法律地位、學術發展與實踐運用上落實中醫藥與西醫藥的平等地位”。同年印發的《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也將堅持中西醫并重方針作為重中之重。
2016年8月,在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中西醫并重,推動中醫藥和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是我國衛生與健康事業的顯著優勢”,這一論斷為中西醫協同發展、共同建設健康中國、保障人民健康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17年10月,“中西醫并重”方針寫入黨的十九大報告,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提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堅持中西醫并重,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明確,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這都為中醫藥發展指明了方向。
2019年7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印發健康中國行動組織實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國家層面成立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并發布《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提出“中西醫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進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其中,“健康知識普及行動”目標要求到2022年和2030年,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比例分別達到90%和100%,個人了解掌握基本中醫藥健康知識。“婦幼健康促進行動”提出加強婦女兒童疾病診療中西醫臨床協作,提高疑難病、急危重癥診療水平。在“老年健康促進行動”方面,明確到2022年和2030年,三級中醫醫院設置康復科比例分別達到75%和90%。
今天,中醫藥正以嶄新的姿態成為推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支重要力量,并日益顯現出促進人類健康福祉的巨大價值和作用。
中西醫匯聚融合,成為現代醫學體系應對全球健康挑戰的必然選擇。
西醫學早已認識到自身的局限,并提出從單一的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心理—社會—環境綜合模式轉變,以及從以疾病治療為中心向以健康促進為中心轉變,但其天然局限性使得轉變效果不彰、辦法不多。而這諸多劣勢,恰是中醫的優勢所在,堅持中西醫并重,中西醫合力會使健康中國建設更具成效,并可為全球提供有借鑒價值的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模式。
堅持中西醫并重,促進中西醫學優勢互補、融合發展,終有一天將為世界醫學發展和人類健康作出革命性貢獻。中國必須在此領域勇擔使命和責任,切實把中醫藥這一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繼承好、發展好、利用好,鑄就中國的醫學優勢,造福全中國,造福全世界。(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