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國中醫藥發展史上,有一個機構的成立意義非凡,讓無數中醫藥人歡呼雀躍。它的誕生被人稱為中醫藥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是中醫管理的“歷史性轉折”。它的成立意味著中醫藥工作將由過去的從屬地位時期轉入相對自立發展的新時期,改變了長期以來“西醫在朝,中醫在野”的醫療衛生體制管理局面。
1986年,這個國務院新增的直屬機構——國家中醫管理局成立。兩年后,它正式更名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層面的中醫藥管理機構成立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相繼成立中醫藥管理機構,為中醫藥發展提供了組織保障。
啟航 中醫藥管理有了核心引擎
新中國成立后很長一段時間,全國范圍內沒有專門的中醫藥管理機構,中醫工作一直由衛生部管理。
“不能再用西醫西藥的管理模式管理中醫中藥了”“要改變‘西醫在朝,中醫在野’的不利局面”,1984年,浙江何任聯合山東張燦玾、湖北李今庸等10位當時全國著名的中醫專家上書國務院,陳述制約中醫藥發展的嚴重制度缺陷,希望建立獨立的中醫藥管理系統。
對此,黨中央、國務院5次討論中醫問題,衛生部6次向國務院打報告反映改革中醫藥管理體制問題。國務院領導閱讀過這些材料后給衛生部作了批示:“類似反映很多,有人擔心長此下去中國的傳統醫學不但不能發揚光大,將會衰敗下去。但解決此問題,僅是口頭上喊一下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需要對目前存在的問題,系統地加以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找出扭轉這種局面的有力措施,并向黨中央、國務院寫出報告,取得支持。”
為了回應國務院的批示,破中醫藥發展瓶頸,時任衛生部部長崔月犁經過一年多的調查研究后,向國務院遞交了關于解決中醫問題的請示報告,并得到批準,其中一項措施就是改革現行中醫藥管理體制。之后,崔月犁負責起草了關于成立中醫藥管理局的方案,上報國務院。
1985年6月,中央書記處關于中醫工作的決定中指出,要把中醫和西醫擺在同等重要的地位。1986年1月,國務院第94次常務會議決定成立中醫管理局。同年7月20日,國務院正式下達了《關于成立國家中醫管理局的通知》,規定國家中醫管理局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由衛生部代管,各級地方中醫中藥機構的管理體制也作相應的調整。1988年3月,國務院決定將原屬國家醫藥管理局管理的中藥部分劃規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實行中醫中藥統一管理。
中醫藥管理機構的設立,不僅反映了中醫界和眾多支持中醫發展的民眾的訴求,還順應了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和醫療衛生發展大勢。這個機構成為中醫藥事業振興發展的引擎,為中醫藥事業的快速重振與發展創造了條件。
破浪 各地中醫藥管理機構設置加強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成立后,與之相對應,全國各省市也開始逐步建立地方中醫藥管理機構。地方中醫藥管理機構的職責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相似,負責本地區的中醫藥事業的規劃與發展。不過,地方中醫藥管理機構主要是在省、直轄市等省級單位,地市級以下地方卻鮮有設立;許多縣甚至沒有專人負責中醫藥工作。即使在省級層面,副廳級的省級中醫藥管理局也并不多。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中醫藥管理體系“頭重腳輕”,尤其是基層組織欠缺,嚴重影響了黨的中醫政策自上而下地落實。許多人把中醫藥管理體制的這種特點概括為“高位截癱”。不僅如此,中醫藥管理機構也并沒有把所有中醫藥事業的管理權限收回來,仍然存在多頭管理等問題。
中醫藥要“有人管,有人干,有人信”,為了破解中醫藥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各級地方政府做出了許多嘗試。其中吉林省在全國較早設立了副廳級建制的省中醫藥管理局,并率先設立市(州)級、縣(市區)級中醫藥管理局,成為全國中醫藥領導協調和行政管理體系最健全的省份之一。
2004年,吉林省政府印發了《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標志著作為主管全省中醫藥行業的副廳級行政機構的建立。此后,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不斷總結經驗,在中醫藥管理職能上“做加法而不做減法”。自上而下,管理體系改革層層傳導,穩步推進。到2015年,吉林全省9個市州,60個縣(市、區)全部成立了中醫藥管理局,各地方政府也逐步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管理,全省62%的縣(市區)已創建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比全國平均比例高出34個百分點。
全國各地也相繼在機構改革中加強了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湖南、山東、天津相繼成立了副廳級中醫藥管理局;安徽、黑龍江、甘肅、陜西、山西、遼寧、湖南等省中醫管理局更名為中醫藥管理局,增加了職能。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和機制。這短短14個字成為一個火種,點燃了各地中醫藥管理體系改革,不少地區中醫藥管理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2014年,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升格副廳級,行政編制增加到20人;同時批準成立了一個性質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為12人的河北省中醫藥發展中心。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已有28個省(區、市)的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進行了機構改革。中醫藥管理機構作為衛生計生委(衛生廳)管理的相對獨立的副廳級局的有8個,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加掛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發展辦公室)牌子、尚未明確級別的有9個。作為衛生計生委(衛生廳)正處級內設機構和其他機構管理的正處級局有12個。作為衛生計生委(衛生廳)直屬正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15個副省級城市,成立中醫藥管理局的有6個,其他為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中醫處。
加速 不斷完善中醫藥管理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中西醫并重,把中醫藥擺在了國家發展戰略層面的重要位置,中醫藥振興發展迎來天時、地利、人和的大好時機。中醫藥管理體系乘著時代的“東風”不斷完善。
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在指導思想中明確提出“以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體制和政策機制為重點”,并提出“中醫藥管理體制更加健全”的發展目標。在“組織實施”的部分明確“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按照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級中醫藥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領導機制,切實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加強溝通交流、協調配合,形成共同推進中醫藥發展的工作合力。”
同年,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在國務院領導下,中醫藥局牽頭,36個部門和單位統籌協調中醫藥工作,對全國中醫藥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研究促進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中醫藥事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201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正式實施,其中第三條提出要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制度,第四條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2018年,隨著《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公布實施,各地機構改革也陸續進行,一些地方的方案對中醫藥管理機構也做出相應調整。
在機構改革和“國法”的合力作用下,中醫藥管理體系完善加速推進。
比如,2019年1月29日,河南省南陽市中醫藥發展局掛牌成立,南陽市中醫藥發展局成為與市衛生健康委并列的市政府36個工作部門之一。按照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南陽市中醫藥發展局設立黨組,并重新核定機構職能、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南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將相關中醫藥事業單位劃歸市中醫藥發展局管理。同時,市中醫藥發展局安排新的辦公地點,實現機構、黨務、人事、業務、財務獨立。南陽市的12個縣區也都成立了中醫藥發展局。
河南南陽的中醫藥管理機構改革方案釋放出一種信號,在中醫藥振興發展的大好形勢下,中醫藥管理機構的重要性正在穩步提升,在未來,中醫藥管理機構的聲音也會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而愈發鏗鏘。(羅乃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