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年多項降成本任務,繼續為市場主體紓困,推動政策紅利直達市場主體。一起來看——
稅費負擔再減輕!
優化減稅政策
繼續執行制度性減稅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減稅舉措。
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
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
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繼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制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降低重點領域涉企收費
繼續開展寬帶和專線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持續降低企業用網用云成本。
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提高水電氣暖等產品和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
落實落細減稅降費紅利
堅決不收過頭稅費,堅決防止搞集中清欠稅收、亂收費削減政策紅利,嚴控非稅收入不合理增長。
加強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交通物流等重點領域收費的監督檢查,持續加大各類違規涉企收費整治力度,堅決制止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違規行為。
這些成本要降低!
融資成本
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潛力,鞏固實際貸款利率下降成果,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延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延長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
適當降低小微企業支付手續費。
制度性交易成本
將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
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
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實行中小微企業簡易注銷制度。
修訂出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繼續放寬準入限制。
進一步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
實施工業產品準入制度改革,推進汽車、電子電器等行業生產準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
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
人工成本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擴大失業保險返還等階段性穩崗政策惠及范圍,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
持續組織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拓寬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范圍,開展大規模、多層次職業技能培訓,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用能用地成本
用電——
平穩執行新核定的2021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進一步清理用電不合理加價,繼續推動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持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允許所有制造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用地——
研究出臺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規定,繼續推廣“標準地”出讓改革經驗。
健全國有建設用地配置政策體系,修改完善市場競爭和交易等規則。
組織實施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
房屋租金——
鼓勵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
物流成本
公路民航港口收費——
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
取消港口建設費,將民航發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標準降低20%。
延續機場收費、空管收費和航空煤油進銷差價優惠政策暫定至2021年6月30日。
鐵路貨運成本——
嚴格落實鐵路各項降成本政策措施,持續規范鐵路貨運相關收費,促進全程物流成本降低。
推進鐵路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放開競爭性業務準入,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
支持、保障要加強!
金融支持
繼續運用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進一步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持續增加首貸戶,推廣隨借隨還貸款,使資金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企業給予定向支持。
更好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拓展市場主體融資渠道。
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
推動征信與信用評級機構為企業融資提供高質量的征信和評級服務。
中小企業款項支付保障
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
發揮好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作用,加快研究出臺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