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有關工作要求,近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雙百企業”和“科改示范企業”超額利潤分享機制操作指引》。《操作指引》提出,鼓勵商業一類“雙百企業”“科改示范企業”,以價值創造為導向,聚焦關鍵崗位核心人才,參考本操作指引,建立超額利潤分享機制。
激勵對象一般為與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在該崗位上連續工作1年以上,對企業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重要影響的管理、技術、營銷、業務等核心骨干人才,且一般每一期激勵人數不超過企業在崗職工總數的30%。實施超額利潤分享機制的企業,一般不在同期對同一對象開展崗位分紅等現金類中長期激勵機制。《操作指引》提出,年度超額利潤分享額一般不超過超額利潤的30%。(記者 周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