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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二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20年11月1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