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西醫學習中醫,培養一批掌握中醫辨證論治、理法方藥,能熟練運用中醫、西醫兩種診療方法的中西醫結合人才。11月26日,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省非中醫類別醫師學習中醫培訓工作,鼓勵綜合西醫醫院開展學習中醫試點工作。
通知明確的全省非中醫類別醫師學習中醫培訓工作對象為,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在各級醫療機構臨床科室工作需開具中成藥、中藥飲片處方的非中醫類別醫師。同時,4類符合條件的非中醫類別醫師,經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核實后無須參加培訓,分別為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學專業學歷或學位者;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中醫滿3年并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者;按照《河南省中醫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中醫醫院非中醫類別醫師系統培訓中醫藥知識和技能工作實施方案》已完成培訓任務且取得證書者;參加省級、國家級西醫學習中醫人才培養項目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證書者。
培訓通過集中學習、課外自學、臨床實踐等方式進行,內容按照《河南省非中醫類別醫師學習中醫培訓大綱》進行。參加培訓的人員通過考核,每年可獲得省級中醫藥繼續教育I類學分25分。其中,一年期培訓班培訓,非中醫類別醫師集中學習中醫理論課程,完成7門~8門的中醫課程,總學時數不少于480學時,臨床實踐時間不少于3個月;二年期以上培訓班培訓,非中醫類別醫師集中學習中醫理論課程,完成不少于10門~14門的中醫課程,總學時數不少于850學時,臨床實踐時間不少于6個月。
培訓考核則分為平時考核和結業考核,平時考核含理論課程考試和臨床實踐考核,由理論培訓單位和臨床實踐所在單位負責。
結業考核由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中醫管理局)根據全省申請結業學員情況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組織1次結業考核,結業考核不合格學員次年可申請1次補考。結業考核成績合格的學員,由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中醫管理局)發放河南省非中醫類別醫師學習中醫培訓結業證書。根據《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允許臨床類別醫師通過西醫學習中醫培訓考核后提供中醫服務,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聘。
依據通知,河南省擬在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中遴選首批“西醫學習中醫”培訓試點單位。試點單位應為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設置有獨立中醫科室,具有較好的中醫藥服務能力,主要負責人應重視中醫藥工作,能夠保障培訓對象的學習條件和待遇,嚴格按照《河南省非中醫類別醫師學習中醫培訓大綱》要求完成培訓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