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來源:中國中醫藥報
記者:王繼學
3月27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安徽省中醫藥條例》。《條例》將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頒布實施的《安徽省發展中醫條例》同時廢止。
《條例》明確了政府及部門職責,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服務體系和保障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全面發展。
《條例》要求建立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中醫床位占標準床位的比例應當不低于5%。同時要求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中醫藥參與應急網絡和應急救治工作協調機制。實施分級診療制度應當體現中醫藥特點,發揮中醫藥優勢。鼓勵中醫醫療服務聯合體建設,支持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療服務共同體。推進中醫藥適宜技術和優勢病種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中醫藥醫保報銷比例。
在完善中藥管理制度方面,《條例》規定促進中藥產業發展。要求制定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支持皖產道地中藥材開發和利用,建立覆蓋全品種、全過程、可追溯的中藥材質量監管體系,加強中藥飲片、中藥制劑等的管理。
在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方面,《條例》明確,支持中醫藥院校開展具有中醫藥特色的自主招生,開辦傳統中醫班和附屬學校。在縣級公立中醫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的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建立符合中醫藥崗位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完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薪酬制度,落實服務基層的中醫醫師職稱晉升傾斜政策。支持開展中醫藥防治重大、疑難、罕見疾病和新發突發傳染病等臨床研究。中醫藥傳統知識持有人可以將其持有的中醫秘方、驗方以及中醫專門技術、中醫藥科研成果依法轉讓或者合作開發,并依法享有利益分享等權利。
《條例》明確,遴選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和傳承人并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數據庫、保護名錄,加快搶救發掘中醫藥古籍文獻、民間技術及秘方驗方、中藥鑒定和炮制等技術,規定每年九月的第二周為本省中醫藥宣傳周。
《條例》強化相關保障措施。政府應當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健全中醫藥管理機構,加強工作人員力量,建立中醫藥工作考核評估機制,按照規定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落實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