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湖北省民政廳下發通知,進一步加強慈善捐贈活動管理和監督工作。要求2月4日之前接收的捐贈款物要及時、全部撥付、分配到位;新接收的捐贈款物要在3天之內撥付、分配到位。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全力督促指導本地接收捐贈主體依法依規、規范有序做好慈善捐贈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完善捐贈款物接收、分配管理機制和有效對接機制,建立快速便捷的分配通道,用最快速度將社會各界的愛心送到疫情防控一線,決不允許捐贈款物積壓。
《通知》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民政部發布的《關于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指導和督促接收社會捐贈主體(單位)至少每三天向社會公布一次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情況,特別是重點疫情防控物資的接收分配明細,主動接收社會監督。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