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會精神貫徹落實情況
(一)大會精神匯報情況
全國中醫藥大會結束后,省衛生健康委于2019年11月1日向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報送了全國中醫藥大會有關情況的文件,內容包括會議基本情況、大會主要內容以及浙江省貫徹落實會議的有關建議,并向省領導進行了專題匯報。浙江省委書記車俊、省長袁家軍、副省長成岳沖分別對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報送兩辦的文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車俊書記在批示中指出:“請省衛健委認真貫徹。”袁家軍省長在批示中指出:“認真學習習總書記重要指示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高質量發展我省中醫藥事業和產業。”成岳沖副省長的批示:“請省衛健委落實好車書記、袁省長批示精神,抓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題調研,按照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提出我省貫徹意見,推動我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
(二)會議精神學習情況
車俊書記在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后作出批示:“請省衛健委認真貫徹落實,促進我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服務于全省人民衛生事業。”袁家軍省長也作出批示:“請省衛健委牽頭提出實施意見。”
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印發《關于認真學習貫徹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的通知》,全省上下掀起了一輪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的重要論述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的高潮。一是召開省衛生健康委委黨委會議,專題學習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形成合力。省中醫藥管理局召開局務會議,原原本本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批示、孫春蘭副總理以及馬曉偉主任在全國中醫藥大會上的講話精神,領會精神實質,理清建設思路,明確工作任務,掌握標準要求。二是召開全省中醫藥管理人員學習會。學習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精神,來自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處負責人、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中醫藥負責人和各市衛生監督所中醫監督執法負責人等115人參加了培訓。三是召開中醫院科主任管理能力培訓會。會上,系統學習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及《意見》各項任務,190名科主任參加了培訓。四是指導全省中醫藥系統,利用報刊、微信公眾號、專欄等方法抓好會議精神的學習宣傳。
(三)會議精神落實情況
一是起草創建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省實施方案。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提出的“規劃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要求,浙江省積極行動,制定浙江省創建國家中醫藥改革示范省實施方案,明確到2022年,率先完成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提出的各項任務,形成中醫藥強省態勢,基本實現省域范圍內覆蓋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服務。12月20日,省衛生健康委曹啟峰副主任帶隊向國家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余艷紅、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于文明匯報了浙江省學習貫徹落實大會精神、浙江省中醫藥工作情況和我省創建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省相關舉措。
二是開展中醫藥工作大調研。按照省衛生健康委主要領導的指示和委主任辦公會議提出的要求,我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六個調研組,分組對省級相關單位、11個地市及所轄一個縣(市、區)開展中醫藥事業發展情況調研。調研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和《意見》情況;征詢《浙江省發展中醫條例》修訂的意見建議;圍繞《意見》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發揮中醫藥在維護和促進人民健康中的獨特作用、大力推動中藥質量提升和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中醫藥傳承與開放創新發展等六個方面,摸清我省中醫藥工作基本情況、存在的困難及問題,征詢解決問題的主要意見建設和好的經驗做法,以及下一步需要重點突破的工作需采取的強化措施、意見建議,為推動《浙江省中醫藥條例》修訂、制定出臺浙江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意見等提供決策依據。
三是推進《浙江省中醫發展條例》修訂。向省人大匯報關于修訂《浙江省中醫發展條例》的前期調研情況,《浙江省中醫發展條例》于1997年出臺,盡管2014年、2009年進行2次修訂,但修訂的內容不多,且沒有中藥保護和發展的相關條款。為此,省人大決定浙江省中醫藥發展條例重新制定,名稱暫定為《浙江省中醫藥條例》。
四是開展中醫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專題研究。設立中醫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課題組,由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擔任組長,開展住院按DRGs點數法付費,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長期慢性病住院按床日付費、門診按人頭付費等研究。探索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復合型醫保支付方式。
五是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啟動省級名中醫傳承人項目,在全省遴選30名省級名中醫為指導老師,每人選配2名繼承人,以“師帶徒”形式培養60名繼承人;開展省優秀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項目,對選拔的50名臨床醫師進行為期3年培訓。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浙江省委人才辦將具有特殊專長的中醫藥人才納入2019年浙江省“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培養項目并開展推薦、選拔工作。
六是加強中醫藥“一帶一路”交流和合作。11月3日,由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與白俄羅斯明斯克州醫院共同建設的“中國—白俄羅斯中醫藥中心”在白俄羅斯首都明斯克州掛牌成立。建設白俄羅斯中醫藥中心是浙江省推進“一帶一路”的重點項目之一,中心為白俄羅斯民眾提供針灸、推拿等中醫傳統療法,推廣中醫藥文化。12月10日,由浙江中醫藥大學與羅馬尼亞阿拉德西方大學合作設立的“中國—羅馬尼亞中醫藥中心”正式成立,中心為阿拉德地區民眾提供中醫醫療、保健、康復等服務,提升當地衛生醫療水平,為中醫藥在羅馬尼亞的發展提供示范作用。12月19—22日,白俄羅斯明斯克州衛生代表團來我省訪問,雙方就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等方面進行了廣泛而友好交流。
二、困難和問題
從整體來看,浙江省中醫藥事業發展存在著高峰不高、基層不強、區域發展不平衡、中醫服務不充分等問題,影響了中醫藥事業高水平發展,制約了中醫藥特色作用的發揮。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中醫藥科學性認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對中醫藥重視不夠,缺少長期規劃和政策支持;醫療衛生行業內或多或少存在著輕視、歧視甚至排斥中醫藥的情況。二是中醫院建設相對滯后。地方政府對中醫藥事業財政投入相對不足,特別縣級中醫院硬件建設明顯滯后,中醫院和西醫院在規模、用地、設備等存在明顯差距。三是中醫服務能力仍需提升。中醫醫院醫療服務“中味”不濃,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仍然薄弱,基層人才“招不進,留不住”的現象未有效改變,山區、海島地區中醫藥人才短缺現象尤為明顯。四是中藥質量安全問題比較突出。中藥材生產質量安全控制和全過程追溯管理體系不夠健全,優質優價機制尚未建立。受現有管理體制和政策限制,中藥院內制劑審批流程復雜,一定程度導致了院內制劑品種減少,使用范圍萎縮,影響了中醫藥特色優勢的發揮和臨床療效的提升。五是中醫藥評價標準體系缺乏科學性。隨醫保支付方式、藥物價格等改革的推進,對中醫藥發展形成了挑戰。在對中醫療效、中藥質量、中醫人才等評價方面,缺少中醫元素,影響和制約中醫藥事業發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2020年為浙江省中醫藥改革發展年,成立省中醫藥改革發展專班,由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委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創建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省,推動中醫藥綜合改革措施在浙江落地。
(二)推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出臺《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并于2020年7月份召開全省中醫藥大會。
(三)開展專題調研,推動《浙江省中醫藥條例》制定出臺,擬定《浙江省中醫藥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推進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