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貫徹實施《江西省中醫藥條例》新聞發布會在南昌舉行,宣布《條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志武、副省長孫菊生出席會議并講話。
馬志武要求,各級人大、政府、中醫藥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抓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嚴格履行《條例》規定,認真落實法定責任。要制定并不斷完善配套制度,如《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國家中醫藥標準化相關政策,建立完善本省中醫藥標準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完善中藥材資源分級保護、野生中藥材物種分級保護制度。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通過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詢問、代表視察等監督形式,了解《條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孫菊生要求,江西省中醫藥管理局要抓緊編寫條例釋義、編制流程圖、制作工具包,供各地、各有關部門學習培訓使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條例》學習研讀、宣講培訓,把《條例》列入干部職工培訓和“七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通過組織宣講團、開設培訓班、布置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全面系統組織學習。要抓緊制定《條例》相關配套措施,盡快形成一整套科學合理、功能完備、操作性較強的工作制度,增強執法剛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推進《條例》的貫徹落實。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傳播渠道,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全社會廣泛宣傳《條例》,努力營造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法制環境和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