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宣傳部、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教育廳聯合印發《關于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提出將凝聚川藥、川方、川醫、川人的“川派”中醫藥傳承力量,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資源保護傳承,加大對瀕危中醫藥文化的保護支持力度,支持四川特色中醫藥項目申遺。
《意見》以構建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體系為主線,以實施重點項目為抓手,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中醫藥健康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旨在不斷增強中醫藥文化自信,打造中醫藥特色健康文化。明確到2025年,四川中醫藥行業文化建設基礎更為堅實,四川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隊伍不斷壯大,傳承發展體系基本形成。
《意見》提出,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資源保護傳承。堅持搶救為主、保護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以“天回醫簡”等出土醫學文獻文物為依托,推動中醫古籍整理研究和中醫藥出土醫學文獻文物研究中心建設。積極支持青城山道醫等具有四川特色中醫藥項目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國家、省級非遺目錄。建立四川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名錄和瀕危中醫藥文化搶救項目庫,推進瀕危川產道地藥材資源的保護,編纂出版四川道地藥材志。
在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研究闡發方面,《意見》明確,實施中醫藥繼承性人才培養工程,建設西部中醫藥高端人才培養基地,培育一批學識淵博、造詣精深、權威主流的研究團隊,聘任和引進一批中醫藥文化高端研究人才,加強四川省中醫藥文化研究闡發力量。
《意見》強調,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以打造西部中醫醫療區域中心為引領,建設一批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積極培育一批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鼓勵各類民間中醫藥博物館建設。
此外,《意見》還提出,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融合創新,探索建設西部大健康科創城。全面加強中醫藥教育體系建設,編寫中醫藥文化科普讀本,在中小學開展中醫藥文化科普教育。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交流合作,建設“一帶一路”西部中醫藥交流中心,組織開展中國出土醫學文獻與文物研究等交流活動。
為保證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程順利實施,《意見》要求,加大政策保障。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相關支持政策的研究制訂與實施。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加大對瀕危中醫藥文化、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保護利用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人才培養,實施川派中醫藥傳承人保護計劃。
中國中醫藥報記者秦宇龍
以下是意見全文
《關于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
各市(州)黨委宣傳部,衛生健康委(局)、中醫藥管理局,教育行政部門,省直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中辦發〔2017〕5號)和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17〕35號)精神,現結合實際,提出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省委十一屆三、四次全會部署,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把握導向、立足學術、著眼傳承,以構建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體系為主線,以實施重點項目為抓手,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增強中醫藥文化自信,打造中醫藥特色健康文化,為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做出更大貢獻。
(二)重要意義。中醫藥學凝聚著深邃的哲學智慧和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健康養生理念及其實踐經驗,是中國古代科學的瑰寶,也是打開中華文明寶庫的鑰匙。“天府之國”四川,燦爛的巴蜀文化和富集的自然資源,滋養了豐富的川產道地藥材,孕育了一代代中醫名家,積淀了濃厚的中醫藥文化,享有“中醫之鄉 中藥之庫”的美譽。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對凝聚川藥、川方、川醫、川人的“川派”中醫藥傳承力量,夯實中醫藥學根基,增強中醫藥事業持續發展內在動力,厚植中醫藥學術創新進步基礎,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中醫藥行業文化建設基礎更為堅實,中醫藥文化傳承隊伍不斷壯大,傳承發展體系基本形成。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全面普及,指導公眾健康生活作用明顯增強。中醫藥文化產業快速發展,體現四川特色的中醫藥文化產品更加豐富。中醫藥文化素養大幅提升,中醫藥文化意識更加深入人心。“中醫之鄉 中藥之庫”影響力、普惠性、可及性明顯提升,中醫藥文化高地基本建成,四川中醫藥文化整體實力走在全國前列。
二、主要內容
(一)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資源保護傳承。堅持搶救為主、保護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以“天回醫簡”等出土醫學文獻文物為依托,推動中醫古籍整理研究和中醫藥出土醫學文獻文物研究中心建設。分階段實施中醫百部經典工程,建立古籍文獻數據庫。收集整理古代川派名醫名著古籍,編纂出版四川醫籍全書。開展近現代川派名醫學術思想與經驗整理研究。積極支持青城山道醫等具有四川特色中醫藥項目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國家、省級非遺目錄。建立四川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名錄和瀕危中醫藥文化搶救項目庫,推進瀕危川產道地藥材資源的保護,編纂出版四川道地藥材志。加快推進四川省藏醫院、藏羌醫院和彝醫院建設,開展藏、彝、羌、苗等民族醫藥文獻挖掘整理,集中漢譯一批民族醫藥文獻。編纂四川省中醫藥志,準確反映中醫藥文化史四川篇章。
(二)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研究闡發。系統梳理中醫藥文化的歷史淵源、發展脈絡、基本走向,深入闡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中醫藥共存共榮的關系,深刻闡明四川中醫藥文化的獨特魅力。深入挖掘中醫藥文化精神內核和價值理念,賦予新的時代內涵和表現形式,推動中醫藥文化學術出版。統籌運用各級各類社科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學術團體、行業學會協會等資源,推動中醫藥文化、藏彝羌等民族醫藥文化研究利用。實施中醫藥繼承性人才培養工程,建設西部中醫藥高端人才培養基地,培育一批學識淵博、造詣精深、權威主流的研究團隊,聘任和引進一批中醫藥文化高端研究人才,加強我省中醫藥文化研究闡發力量。
(三)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引導廣大群眾走進、認識、了解中醫藥,提供正確、安全、科學的中醫藥知識。以打造西部中醫醫療區域中心為引領,建設一批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積極培育一批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加強四川省中醫藥博物館提檔升級建設,積極推動有一定基礎的市縣建設中醫藥博物館。鼓勵各類民間中醫藥博物館建設。成立西部中醫藥文化宣傳中心,創作一批中醫藥文化科普作品,滿足人民群眾中醫藥知識需求。打造集中醫藥文化宣講、服務體驗、藥膳食療、養生保健和特色流派展示于一體的主題公園。成立中醫講師團,設立中醫大講堂,扎實開展中醫藥進機關、進校園等“六進”活動,在中小學幼兒園(含中等職業學校)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活動,使中醫藥文化深入百姓生活。綜合運用報紙、書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載體,豐富宣傳平臺和傳播內容,不斷提升中醫藥社會公眾知曉度。
(四)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融合創新。堅持繼承發展、轉化創新,積極構建中醫藥優秀傳統文化與當代文化相適應、與當代社會相協調的創新發展體系。探索建設西部大健康科創城,規劃并創作一批展現川派中醫源遠流長、厚德仁術文化內涵的文創產品。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加速中醫藥創新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快推進中醫優勢病種的治療,基于古方、名方、驗方和秘方的傳統醫藥新藥、院內制劑研發和大品種二次開發。大力發展體現中醫藥治療理念、方法和模式的各種醫療保健產品,加快花椒、川芎、麥冬等中藥材藥用價值挖掘及大健康產品研發。開展藏藥制劑標準研究和經方目錄整理。推動中醫藥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打造一批中醫藥文化主題小鎮、示范園區、體驗街區,建設一批省、市級中醫藥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創建一批國家中醫藥旅游示范區(基地),推出一批中醫藥健康旅游精品線路。結合鄉村振興工程,支持川產道地藥材種植基地開展藥博園、農業觀光園建設,促進中醫藥文化與農耕文化融合發展。
(五)全面加強中醫藥教育體系建設。堅持把中醫藥文化全方位融入國民教育體系,構建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中醫藥經典為基礎,中醫藥理論、思維與實踐相結合的教育模式。編寫中醫藥文化科普讀本,在中小學開展中醫藥文化科普教育。加強高等院校中醫文化相關學科建設,推動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相關專業開設中醫藥選修課程,加強中、藏、羌、彝醫藥等相關專業建設。依托成都中醫藥大學等中醫藥院校,整合優勢資源,探索建立中醫藥教育傳承創新平臺,探索推廣中醫藥教育傳承創新模式。加緊培養中醫藥文化專業人員,建設一支涵蓋研究、教學、傳播、推廣、管理等方面專業結構合理、業務素質較高的中醫藥文化建設專業隊伍。探索建立中醫藥文化專業技術職務系列,激發中醫藥文化人才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六)全面加強中醫藥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持續加強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國際友城和海外知名文化傳播機構的交流合作。建設“一帶一路”西部中醫藥交流中心,組織開展中國出土醫學文獻與文物研究等交流活動,建立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中醫藥文化國際傳播交流。建設一批海外中醫藥中心, 提供多方位的中醫診療服務。推動與境外院校合作辦學,將中醫藥知識納入我省海外孔子學院等中華文化傳播機構教育培訓內容。舉辦中醫藥服務體驗、產品展銷等活動,豐富中醫藥海外交流內容,充分展示中醫藥文化獨特魅力。加強中醫藥省際交流合作,打造川產道地藥材交易中心和西部中醫藥產權交易中心,積極組織、參與推介會、博覽會、國際服務貿易交流會等活動,以及港澳重點交流項目。鼓勵體現四川特色的中醫藥名優產品赴全國開展推介展示和貿易洽談,推動中醫藥貿易平臺和中藥材交易中心建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實施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程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統籌規劃、項目審定,決定有關重大事項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中醫藥管理局。各地各部門要從堅定文化自信的政治高度,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高度,把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考核評價體系,構建多方聯動機制,整合各類資源,調動各方力量,確保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大政策保障。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相關支持政策的研究制訂與實施。統籌安排現有財政資金渠道,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完善中醫藥質量標準體系。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加大對瀕危中醫藥文化、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等保護利用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強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人才培養,實施川派中醫藥傳承人保護計劃。
(三)優化法治環境。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四川省中醫藥條例》《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中醫藥違法違規行為。加強中醫藥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依法傳承發展中醫藥文化的自覺意識,形成良好的傳承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