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福建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申請考核的條件、報名提交的材料、考核組織的要求、執業注冊與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或補充。
《細則》對師承學習中醫人員的日常跟師要求作了補充規定,明確了申請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對已取得外省頒發的《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擬到福建省執業的確有專長人員,《細則》根據其注冊執業年限作了規定。
自《實施細則》施行之日起,《福建省衛生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相應廢止。(陳明俊 許小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