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衛生計生委出臺《重慶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明確重慶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的報名條件、考核內容、執業范圍和監管辦法等。
在考核內容方面,《細則》規定,根據參加考核者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分為內服方藥、外治技術、內外兼有三類進行考核。其中,內外兼有類考核內容包括醫術淵源或者傳承脈絡、醫術內容及特點;與擅長內治的病證范圍相關的中醫基礎知識、中醫診斷技能、中醫治療方法;與其使用的外治技術相關的中醫基礎知識、擅長治療的病證診斷要點、外治技術操作要點、技術應用規范及安全風險防控方法或者措施、中藥基本知識和用藥安全等。
《細則》明確允許中醫(專長)醫師多點執業。擬在市內多個醫療機構執業的中醫(專長)醫師,應確定一個醫療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并向批準該醫療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對于擬執業的其他醫療機構,應當向批準該醫療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分別申請備案,注明所在執業機構的名稱。
《細則》要求,考核專家必須從未任教于任何涉及傳統醫學師承、中醫醫術確有專長的培訓機構。《細則》還明確了中醫(專長)醫師繼續教育合格的條件,包括培訓課時達到48學時,或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脫產進修3個月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