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指導方案》,要求包括中醫藥部門在內的各醫療衛生機構逐級考核,以縣級為主,切實加強對下級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管,通過對考核結果的抽查和復核,促進考核工作不斷規范。
本次考核內容包括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的項目管理和協調機制建設、信息系統建設和使用、人員培訓、問題整改、績效考核組織實施等情況。考核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核查、問卷調查、電話訪談、入戶訪談等形式進行。
《方案》要求,強化縣級考核的主體責任,縣級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的結果經復核后可計入國家及地方績效考核的最終成績,形成基層機構自查、縣級全面考核、市級及以上抽查復核的績效考核格局。(丁 洋 周蔓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