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國家醫改“十二五”規劃及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確定的目標任務,日前,云南省衛生計生委印發《關于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的通知》,強化中醫藥科室建設、中醫藥人員配備、中醫藥服務監管、落實新農合傾斜政策、加強考核評價等5項舉措,強力推進基層中醫藥工作。
《通知》要求到2017年,將中醫科(中醫門診)建設作為基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評審評價、年度校驗和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資質認定的必備條件。
《通知》明確要求基層醫療機構優先招聘中醫類別醫師,強化鄉村醫生中醫藥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培訓。到2017年,所有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類別醫師比例不少于20%;將中醫藥知識培訓考核作為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的必備條件,同時具有《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考核合格證》才能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通知》明確要求各地按照藥品管理有關規定,督促指導基層醫療機構從合法的供應單位購進中藥飲片,保證中藥飲片質量。加強中藥飲片處方書寫、中醫臨床技術操作規范等培訓,督促執行有關中醫藥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
《通知》明確要求落實好新農合傾斜政策,住院中醫藥服務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10%,適當提高門診中醫藥服務費用報銷比例。遵循“中西醫并重”原則,中醫醫院新農合住院患者費用標準與同級綜合醫院一致。
《通知》明確要求強化考核評價,將中醫藥服務作為基層醫療機構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中醫藥考核內容分值不低于15%。將中醫藥服務納入鄉村醫生工作考核指標體系。(陳躍昆 趙 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