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養,2016年我局將繼續開展全國中醫護理骨干人" />
國中醫藥人教教育便函〔2016〕168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為加強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養,2016年我局將繼續開展全國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訓項目,培養一批熱愛中醫護理事業,理論水平較高,專業技術精湛,能較好地運用中醫藥知識技能開展護理工作的中醫護理骨干人才。為做好培養對象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培養對象遴選條件(一)在中醫醫療機構從事中醫護理業務工作8年以上,護理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下同);(二)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三)熱愛中醫護理事業,遵守職業道德,無違規違紀行為;(四)理論水平較高,專業技術精湛,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培養潛能;(五)所在單位支持、本人能夠保證學習時間,完成學習任務。二、遴選程序(一)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按照名額分配(附件1)和遴選要求,做好組織推薦工作。(二)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全國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訓項目申報表》(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表》)一式1份,經所在單位初審蓋章后,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三)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對申請人的《申報表》進行審核,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核確定全國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訓項目培養對象名單,并予以公布。三、其他事項(一)培養對象遴選工作是開展全國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訓項目的前提和基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和程序進行遴選。(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按照分配名額進行遴選,不得超額。(三)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將《申報表》、匯總表(附件3)及信息采集表(附件4),于2016年8月15日前報送至我司,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四)全國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訓項目為中央轉移地方支付項目,中國中醫科學院及北京中醫藥大學培訓經費由所在單位參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自行解決。(五)《申報表》及其他相關材料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http://www.satcm.gov.cn/)下載。(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聯 系 人:曾興水聯系電話:010—59957647電子郵箱:scjjc@satcm.gov.cn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附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