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財綜〔2014〕96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現就部分2023年中醫藥全國性專款、局機關專項項目公開征集承擔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任務及申報要求
(一)《中華醫藏》提要審稿和質量控制
任務內容:組織全國《中華醫藏》提要編纂工作,進行專家審稿,保證提要編纂質量。對《中華醫藏》書目及版本增刪替換情況進行審定。對《中華醫藏》相關參與單位和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為項目實施提供人才保障,提升項目工作水平,保證項目工作質量。
績效目標:組織《中華醫藏》1-2次提要審稿,完成提要審定不少于200種;完成審定本年度各類目組提交的《中華醫藏》書目版本增刪替換;組織1-2次技術培訓和專家講座,總參加人數不少于120人。
申報要求:熟悉《中華醫藏》實施和管理情況,前期參與《中華醫藏》編纂工作的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
資助金額:不超過35萬元。
(二)中醫藥防治新冠肺炎數據平臺建設
任務內容:深入挖掘中醫藥防治新冠肺炎優勢特色,系統開展中醫藥治療新冠肺炎科學研究和臨床研究,匯集全國研究力量和資源,建設中醫藥防治新冠肺炎數據平臺,為新冠防治工作提供支持。
績效目標:建立服務新冠疫情防治的科研臨床數據平臺。
申報要求:前期參與新冠疫情防治科研臨床數據平臺建設,在疫情科研攻關、數據管理等方面具備較強實力的科研機構,擬支持1-2家單位申報。
資助金額:總經費不超過30萬元。
(三)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和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組織實施
任務內容:著眼于解決中醫藥臨床重大臨床問題和科研問題,開展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和臨床研究基地建設,對傳承創新中心和臨床研究基地的相關工作進行培訓、督導和階段評價,推進多學科交叉,提升中醫藥傳承創新能力,為中醫藥振興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績效目標:組織開展中醫藥臨床研究基地和傳承創新中心的實施、督導和階段評價。
申報要求:對中醫藥傳承創新建設和評價等工作有較好的研究基礎,熟悉中醫藥平臺建設的相關工作單位優先。
資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四)中藥創新與產業高質量發展研究
任務內容:對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和《“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部署,以及近年來中藥創新研發與產業發展的重點任務,全面整理全產業鏈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摸清全產業鏈創新發展現狀及面臨的挑戰,找出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短板、弱項,總結分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研究提出針對性政策建議。
績效目標:形成中藥創新與產業高質量發展研究報告。
申報要求:對中藥創新與產業高質量發展等工作有較好的研究基礎,熟悉中藥全產業鏈、全過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情況、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等現狀,可由1家單位牽頭,聯合多家單位參與申報。
資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
(五)古代經典名方關鍵信息考證研究
任務內容:加強古代經典名方關鍵信息考證,對尚未完成關鍵信息考證的方劑開展考證研究,為古代經典名方復方制劑研發提供技術支撐。
績效目標:完成《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第一批)》未發布方劑關鍵信息考證。
申報要求:對古代經典名方關鍵信息考證等工作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在中藥資源、中藥炮制、新藥研發等方面具備較強研發實力的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
資助金額:遴選4家單位,每家5萬元。
(六)中醫藥產業幫扶
1.中藥材種植培訓
任務內容:結合我國七個道地藥材產區的區域特征,按照中藥材種植的有關要求,因地制宜開展大宗道地藥材品種種植講座、田間授課等不同形式的技術培訓,重點針對脫貧地區育種、施肥、灌溉、植保、機械化等進行成果轉化推廣,幫扶產地藥農開展中藥材規范種植。
績效目標:針對中藥種植培訓,每個培訓項目開展技術培訓不少于3次,每次培訓不少于8個課時,共計不少于1000人次。
申報要求:對道地藥材種植具有一定技術優勢,專家力量雄厚,具有較強實力的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
資助金額:遴選7家單位,每家4萬元。
2.產銷對接活動(一)
任務內容:通過搭建平臺、組織活動,推動一二三產融合,加強農業企業與工業企業對接。
績效目標:組織開展不少于4次產銷對接活動,覆蓋農業、工業企業,并推動達成10-15項合作。
申報要求:具有較強組織協調和產銷對接能力,承擔過相關任務,具有豐富經驗的社會團體。
資助金額:遴選1家單位,5萬元。
3.產銷對接活動(二)
任務內容:組織脫貧縣參加全國相關產業活動,并與企業達成協議,拓展中藥材銷路。
績效目標:每個脫貧縣參加活動不少于3次。
申報要求:承擔過相關任務,具有較好前期工作基礎和豐富經驗的單位。
資助金額:遴選6家單位,每家4萬元。
4.以重點品種促進產業幫扶模式研究
任務內容:通過強化科研支撐、加快成果轉化、助力鄉村振興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等方式對人參等重點道地藥材品種進行總結凝練,提出深化推進的具體舉措。
績效目標:一是形成典型案例報告;二是提出促進該品種高質量發展的切實舉措。
申報要求:對中藥創新與產業高質量發展等工作有較好的研究基礎,熟悉中藥產業政策的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
資助金額:遴選1家單位,不超過3萬元。
二、有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資質良好,具備相關領域工作基礎,業務范圍與項目內容具有緊密相關性。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正高以上職稱或相當職務,能夠保證項目按期實現活動績效目標。
(二)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經費使用有關要求,做好經費預算,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三)請認真填寫申報材料(具體見附件),申請表應在首頁加蓋課題承擔單位公章,一式8份郵寄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
(四)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5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五)研究成果知識產權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所有。
三、其他事項
(一)我司將在9月下旬左右發布項目承擔單位入選公告,并與入選單位簽訂正式合同,請關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
(二)聯系人:
中醫科技處 李龍妹 邱 岳 010-59957810
中藥科技與發展處 李 瀚 呂 澤 010-59957713
郵箱:zykjc@natcm.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郵編:100027
附件:項目申報書(模板)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