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的通知》,提出5個方面12項具體要求,旨在全面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增強基層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明確到2022年底,實現鄉、村兩級中醫藥適宜技術全覆蓋。
《通知》要求,持續健全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集中設置中醫科室,獨立設置中醫診療室,所有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要具備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場所和設施設備。推進“中醫閣”建設,到2025年,各市、縣至少有1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設置“中醫閣”。
《通知》提出,有效拓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診療人次占機構總診療人次的比例達30%以上。發展適用于基層、社區的小型化、專業化的中醫康復設備和康復適宜技術。擴大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康復服務范圍,推動中醫康復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在養老、護理機構中提供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到2022年底,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6類10項以上的中醫藥適宜技術;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4類6項以上的中醫藥適宜技術,達到鄉、村兩級中醫藥適宜技術全覆蓋。圍繞兒童、老人和慢病患者提供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積極參與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救治等工作。
在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水平方面,《通知》要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占本機構執業醫師總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且不少于2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至少有1名中級以上職稱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至少配備一名能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務人員。
《通知》還對強化中醫藥健康宣教,加強對基層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方面提出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