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少,療效好”是新一輪醫改中患者對中醫藥服務的肯定。群眾的獲得感來自于各項政策機制保障了中醫藥獨特優勢的充分發揮。然而,由于當前有些政策體系并不健全和完善,出現了諸如中醫藥服務特點尚未能充分體現,部分中醫診療服務收費尚有不合理,一些中醫醫師和中醫醫院更傾向于用西醫治療來體現自身勞動價值、緩解經費壓力等問題,制約了中醫藥獨特優勢的充分發揮。
相較于西醫學,中醫學強調治未病,更注重整體觀,診療服務貫穿于人的整個生命周期,中醫學發展應遵循其自身獨特的規律。在當前醫改背景下,完善中醫藥政策機制,需在“一體化”的政策中探索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的“差別化”管理,進一步激發中醫藥服務的潛力和活力。這也是孫春蘭副總理在全國中醫藥大會上強調的“深化醫保、價格、審批等改革”之要義之所在。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部署“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的重要任務,旨在建立遵循中醫藥規律的治理體系,是著力推動中醫藥獨特優勢發揮的方向和路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中醫藥價格和醫保政策可謂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的當前要務。我們要在醫改中鼓勵提供與利用中醫藥服務。在公平合理的原則下,讓醫者獲得有尊嚴的陽光收入,進一步調動和激發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因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時重點考慮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是讓醫者安心、患者放心的務實之舉。
支付方式是醫保政策中具有牽引作用的重要內容,政策性強、關注度高。目前全國改革試點中以按中醫優勢病種付費為主,雖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與中醫診療無法“配對”等問題。所以,需要“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更要“分批遴選中醫優勢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明確的病種實施按病種付費,合理確定付費標準”,通過覆蓋更多優勢病種,體現中醫藥辨證論治特點,有效擴展中醫藥服務領域和范圍。“鼓勵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適宜的中醫藥服務。”切實降低基層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從而助力走出一條覆蓋廣、供得起、可持續的中國特色醫改之路。
針對有些中醫醫療機構基礎差、底子薄、發展較慢的局面,需解決資金“瓶頸”和“準入”問題,“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尤為重要。“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在衛生健康投入中統籌安排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發展投資力度,改善中醫醫院辦院條件,擴大優質服務供給。” 讓中醫醫療機構理直氣壯地姓“中”。
政策保障下,也要注意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中醫治未病等保險產品”,“引導商業保險機構投資中醫藥服務產業”,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全面周到的健康服務。以慢病管理為重點,以治未病為核心,探索建立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將更好發揮中醫藥在健康管理中的優勢。
《中醫藥法》提出要“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為中醫藥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事。要增強使命感責任感,與各部門各單位形成合力,“完善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強化國務院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籌職能,協調做好中藥發展規劃、標準制定、質量管理等工作,促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 把時代賦予我們的神圣使命,黨中央、國務院交給我們的光榮任務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中醫藥事業才能得到全方位的長足發展。
不斷改革完善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將成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發動機”,激發出中醫藥人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讓患者得實惠,讓中醫得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