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藥局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定向醫學生就業安置、薪酬待遇及履約管理等提出明確要求。
在薪酬待遇方面,《通知》明確,一要保障工作期間待遇,二要保障培訓期間待遇。定向醫學生按照規定作為單位委派人員參加3年全科專業(含中醫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中,委派單位和培訓基地要確保定向醫學生在規范化培訓期間的相關待遇,培訓期間原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委派單位應保障其培訓期間的工資待遇。《通知》提出,支持定向醫學生按照規定參加3年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對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定向醫學生,在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對待,落實工資等相關待遇。
《通知》要求,各地在當地編制總量內,按照規定程序,妥善解決定向醫學畢業生就業安置問題。已出臺相關政策的省份按照各地有關編制政策規定執行。
《通知》還提出,對服務期滿、愿意繼續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定向醫學生,各地要予以鼓勵,所在單位要在住房安排等方面予以傾斜,并為其繼續服務農村基層提供相應便利和有效支持。服務期滿,對自主擇業的應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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