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信息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行政管理責任。按照“誰提供、誰負責”原則,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做好電子化平臺數據的錄入、核查、使用、發布等工作等。
《通知》明確嚴格規范程序,開展信息核查核實。對于醫療機構核查核實信息,須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準內容一致,名稱、診療科目使用規范全稱。對于醫師、護士核查核實信息,必須做到個人信息與有效身份信息一致、補錄信息與原始人事檔案信息一致、補錄信息與補錄申請材料內容一致。
《通知》要求加強密鑰管理,確保信息數據安全。建立數據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制定風險分級和安全審查規則,加強數據安全監測和預警。注重加強個人隱私保護,切實做好敏感數據采集、利用、存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電子密鑰管理制度,及時發現提示電子密鑰使用風險。
《通知》還指出充分利用數據,建立協同共享機制。在保證網絡安全前提下,信息管理系統有序實現端口開放和互聯互通。逐步實現與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等的融合共享。從時間、地理空間、類別等維度進行數據分析,為人才培養、健康規劃、資源配置以及綜合監督等提供支持。
《通知》還要求做到信息主動公開,完善事中事后監管。依托電子化注冊系統,建立全范圍覆蓋、全過程記錄、全數據監督的行政審批運行監控模式。建立信息公開查詢制度,行政相對人、社會公眾可以根據各自權限進行實時查詢。將電子化注冊相關信息納入國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探索為優良信用個人提供更多服務便利,對嚴重失信個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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