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印發了《關于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19〕121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要點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為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和健康中國建設,2017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動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2號),明確要在縣域組建醫療共同體,逐步實現區域內醫療資源共享,進一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經過近兩年的改革實踐,全國已組建3000余個縣域醫療共同體。其中,山西、浙江、安徽等省份高位推動,全省統一推進,取得了積極成效,其他省份也開展了積極探索。實踐表明,縣域醫共體建設既有利于密切縣域內不同醫療機構之間的聯系,進一步提升基層的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也有利于貫徹落實“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理念,為廣大居民提供連續性、高質量的醫療衛生服務。
與此同時,縣域醫共體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涉及深層次的利益調整,相關政策措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一些地方在醫共體建設中出現一些苗頭性的問題,例如重形式輕內容、重數量輕質量、重醫療輕公衛以及外部支持政策不完善不到位等。為推動縣域醫共體健康發展,在總結地方典型實踐的基礎上,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中醫藥局研究制定了《通知》和《關于開展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試點的指導方案》(以下簡稱《指導方案》),擬在全國遴選一批工作基礎好、改革創新意識強的縣開展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試點。通過試點,進一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整體績效,更好的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和健康中國建設。
二、《通知》主要內容
《通知》對開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力爭通過該項工作,進一步完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快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推動構建分級診療、合理診治和有序就醫新秩序。到2020年底,在500個縣初步建成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分工協作的新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逐步形成服務、責任、利益、管理的共同體。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將在全國遴選一批地方黨委政府重視、改革意識強、工作基礎好的縣作為緊密型醫共體建設試點縣。原則上,每個地市要遴選一個縣開展緊密型醫共體試點,鼓勵以地市為單位全面推進。省級和地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協調,完善相關政策,做好調研指導。試點縣要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為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建設多種類型和模式的醫共體。
三、《指導方案》的應用
為指導各地更好的推動縣域醫共體建設,在總結山西、浙江、安徽等地經驗的基礎上,我委研究制定了《指導方案》,作為《通知》的附件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試點縣在工作中參考使用。
《指導方案》提出,縣域醫共體建設要堅持政府主導,醫共體內各成員單位的職責任務保持不變;要明確分工,建立任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制;要整合資源,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整體績效;要加強協作,為群眾提供方便、優質、經濟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
《指導方案》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醫保基金有效利用、居民醫藥費用負擔合理控制、有序就醫格局基本形成作為縣域醫共體建設的工作目標,并從四個方面明確了醫共體建設的13項工作內容:一是完善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包括整合縣鄉醫療衛生資源、加強醫聯體建設和鄉村一體化管理、完善醫療衛生資源集約配置、加強信息化建設。二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包括推進管理體制改革、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薪酬制度改革。三是提升服務能力和質量,包括強化醫療服務能力、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強化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機制,包括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實財政投入經費。試點縣將根據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結構與布局,參照《指導方案》制定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并有序推進醫共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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