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開展了三次文物普查。通過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各地對重要的中醫藥文化遺跡進行調查登記,列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公布為不同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依法納入法律保護的范疇。全國政協委員、北京中醫藥大學國學院院長張其成表示,仍有大量的中醫藥文化資源沒有收集、沒有發現,尤其是可移動物質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資源還沒有涉及。因此,張其成建議,開展全國性的中醫藥文化資源普查。
張其成提出,成立國家中醫藥文化資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并組建國家中醫藥文化資源普查專家指導委員會。
制定普查實施方案,確定技術標準和規范。對中醫藥文化資源進行分區分類分級普查。如將中醫藥物質文化資源分為中醫藥堂館類、中醫藥古跡類等,將中醫藥文化資源分為急需保護級、保護級、挖掘級、利用級等級別。
組建普查隊伍,做好普查培訓。由各省普查領導小組根據普查工作的實際需要,制定組建隊伍的方案和計劃安排。各級普查機構負責具體落實,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投入到位,并對全體調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以縣區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中醫藥文化資源調查和信息數據登錄工作。進行調查資料的整理、匯總、數據庫建設以及分類研究,對重點資源開展專項調查和課題研究。
安排普查專款。參照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做法,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