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精神,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關于開展2019年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財監〔2020〕3號)要求,我局定于4-8月組織開展2019年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中醫藥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自評
(一)2019年度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績效自評。對《財政部 中醫藥局關于下達2019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預算的通知》(財社〔2019〕39號)涉及的補助資金,以及地方對該項目配套的財政資金、其他資金進行績效自評。
1.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依據2019年度區域績效目標表,制定本省自主安排項目(各省在整體績效目標之外自主安排的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表,并于4月3日前報送我局審定(請同步提交各省2019年度資金分配方案及項目實施方案)。
2.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項目承擔單位在線提交預算執行數據、填報《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附件1)。組織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數據審核和現場抽查復核,抽查資金比例、項目單位覆蓋比例參照去年標準執行。
3.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審核匯總本地區各項目單位《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完成本省轉移支付資金《區域績效目標自評表》(詳見附件1)和區域績效自評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2),報送省級財政部門和我局。
(二)2019年度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補助資金(衛生健康人才培養培訓部分)績效自評。對2019年度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補助資金(《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提前下達2019年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衛生健康人才培養培訓)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社〔2018〕166號),以及地方對該項目配套的財政資金、其他資金開展績效自評,填報《區域績效目標自評表》并完成績效自評報告。具體報送要求和時間請根據本省衛生健康、財政部門意見執行。
二、集中評審與現場調研
(一)集中評審。財政部會同我局確定轉移支付資金績效指標權重和評價標準。7月上旬,我局組織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分片區匯報績效自評工作。績效評價專家組將重點評價各省績效自評表和自評報告質量(其中“報告可信度低”的省份需重新按要求進行評價,同時該省不能評為優、良等級)、預算執行、項目成效,并根據確定的指標權重和指標標準對各省績效目標自評結果集中審核打分。
(二)現場調查。7月中旬,針對部分2019年度重點項目及集中評審中發現的重要問題、普遍性問題,我局組織專家組(第三方評價機構)赴有關地區進行調查了解、現場復核。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
根據省級自評、集中評審、現場調研等情況,我局對績效評價進行總結,按“優、良、中、差”確定各省排名,整體績效評價報告報送財政部,并將評價結果在局網站公開??冃гu價結果與2021年度轉移支付中醫藥資金分配直接掛鉤。2021年將組織對2018年度、2019年度績效評價發現問題整改工作“回頭看”。
四、工作要求
(一)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加強與財政、衛生健康部門的溝通聯系,統籌組織好本地區轉移支付中醫藥資金績效自評工作,認真指導市縣、項目承擔單位有序開展績效自評。要按時完成本省轉移支付資金《區域績效目標自評表》和區域績效自評報告,并于6月10日前報送省級財政部門(鑒于全國中醫藥系統深度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政部同意比原定5月10日時間適當延后)。經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后,于6月30日前報送我局(紙質蓋章件和電子版)。
(二)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是自評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指定專人負責,對項目單位填報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和第三方評價報告質量進行審核,并參加第三方機構現場抽查工作。沒有按時完成自評工作的,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差”,并予以通報批評。對自評結果和實際情況出入較大或績效較差的地區,在下一年度分配相關資金時予以從嚴、從緊考慮。
(三)根據《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其中包括“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作為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妨礙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等。因此,請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根據財政部和本省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在開展績效評價過程中自行采購第三方機構,并加強過程指導和質量評估,不斷提高績效評價水平。
(四)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當前一段時期重要的政治任務。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保證安全的基礎上,積極創新工作方式,靈活調整工作安排,穩妥做好績效自評相關工作。如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完成相關工作,請及時向省級財政部門、我局申請調整。湖北省轉移支付績效自評工作,待疫情結束后視情況另行安排。
聯系人:規劃財務司綜合與審計處 魏 欣 程 強
電 話:010-59957663 59957816
郵 箱:gcs@satcm.gov.cn
附件:1.醫療服務與能力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轉移支付區域(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2.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轉移支付2019年度績效自評報告(參考提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