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吉村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鄉鎮衛生院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增加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編制和崗位,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才的建議。
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提出,按照服務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縣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允許編制在縣域內統籌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編制。《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明確要求,鄉鎮衛生院用于專業技術人員的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90%。目前超過一半省份在全國標準基礎上,提高基層人員編制標準,一般在1.2—1.6‰,江蘇、西藏等部分地區提高到1.8‰。此外,《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加強縣域衛生人才一體化配備和管理,有條件的可對招聘引進的醫療衛生人才實行縣聘鄉用、鄉聘村用,建立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江蘇省在全省全面推行衛生人才“縣管鄉用”,實行編制縣域內統籌調度。
二、關于通過完善績效分配、職稱晉升等機制,鼓勵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留住既有中醫藥人才的建議。
一是保障基層醫務人員薪酬待遇。2018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實“兩個允許”,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向包括中醫類別的家庭醫生適當傾斜。上海、浙江、四川等地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收費標準,允許在績效總額外進行發放,有效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的收入。二是完善基層職稱晉升制度。2021年,我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對長期在基層服務、業績突出、表現優秀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指導意見》要求適當提高鄉鎮衛生院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對在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滿15年或累計工作滿25年且仍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聘用條件下,可通過“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聘用至相應崗位,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天津市為提升基層崗位吸引力,基層醫療機構高級崗位比例由9%提高到15%,中級崗位比例由32%提高到60%。新疆實施“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職稱評審,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可自愿申報基層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聘任后與省線衛生系統高級職稱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三、關于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人才培養的建議。
一是做好人才下沉幫扶。2023年12月,我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多部門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指導意見》,鼓勵有條件的縣級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縣域醫共體,建立以縣帶鄉、以鄉帶村幫扶機制,牽頭醫院向鄉鎮(街道)常年派駐臨床、管理人才,幫助解決基層問題,面向鄉村開展巡回醫療,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2024年4月,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機制推動城市醫療資源向縣級醫院和城鄉基層下沉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城市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城市二級及以上醫院(含中醫院)選派醫務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巡診帶教培訓;部署縣級以上醫院(含中醫院)支援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要求城市二級醫院和縣級醫院選派中級及以上職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出診、帶教、開展培訓,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日常疾病診療水平。二是大力開展“師帶徒”培養基層中醫藥人才。2023年4月,我局印發《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師承教育管理辦法》,明確提出鼓勵師承指導老師帶教基層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持續推進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2015年至今以縣級中醫醫院為主累計建設143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每個工作室與至少1家鄉鎮衛生院、2家村衛生室建立對口指導聯系,至少培養1名鄉鎮衛生院、2名村衛生室人員,培養了一批縣鄉村中醫藥骨干人才。同時,我局連續4年持續開展中醫館骨干人才培訓項目,已培訓3.6萬余名中醫館骨干人員,2024年1萬名中醫館骨干人員尚在培訓中。
下一步,我局將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等文件要求,用好用足現有政策,按照“培養一批、提升一批、吸引一批”的原則,加強包括鄉鎮衛生院中醫藥人才在內的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基層中醫藥人才服務能力。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