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玲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中西醫執業注冊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一貫高度重視中西醫結合工作,聚焦建立中西醫協同長效機制,積極推動中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探索中西醫結合防治疾病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著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條規定,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可以在醫療機構中的中醫科、中西醫結合科或者其他臨床科室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經考試取得醫師資格的中醫醫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和考核合格,在執業活動中可以采用與其專業相關的西醫藥技術方法。西醫醫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和考核合格,在執業活動中可以采用與其專業相關的中醫藥技術方法。
下一步,我局將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做好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推動中西醫結合工作取得新成效。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