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煥淦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促進民族醫藥非遺跨地域跨學科傳承傳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促進少數民族醫藥非遺跨區域傳播
2018年,我局與國家民委等13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少數民族醫藥工作的若干意見》,在切實提高少數民族醫藥醫療服務能力、扎實推進少數民族醫藥傳承與創新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明確“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少數民族醫醫院和診所”“推動包括少數民族醫藥在內的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和傳承人遴選工作,并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鼓勵相關機構和學科參與少數民族醫藥研究,探索少數民族醫藥多學科、跨部門的協同創新機制”。近年來,我局大力支持少數民族醫醫療機構建設。截至2021年底,全國共有民族醫醫院329所(其中藏醫醫院134所、蒙醫醫院109所、維醫醫院42所、傣醫醫院1所、其他民族醫醫院43所)、民族醫門診部35所。積極推進《中華醫藏》民族醫藥卷編撰;完成160多部少數民族醫藥文獻整理、140項適宜技術篩選推廣;確定52個少數民族醫藥重點學科,建設139個少數民族醫藥專家及流派傳承工作室;支持少數民族地區建設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基地,少數民族醫藥在特色診療技術研究和臨床路徑規范、適宜技術規范和推廣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此外,積極促進國際交流合作。在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中,支持少數民族醫藥項目,發揮民族地區獨特的區位優勢,開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傳統醫藥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二、關于推動少數民族醫藥研究
一是推動科技部在“中醫藥現代化研究重點專項”中立項支持“藏蒙維傣壯等少數民族藥資源綜合利用與開發”研究。二是開展古代經典名方目錄制定和關鍵信息考證工作,邀請語言學領域專家對《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第二批)》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使用進行審核;已形成《古代經典名方目錄(第二批)》217首。
三、關于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交流培養
一是支持推動包括少數民族醫在內的中西醫人才交流學習。《關于加強新時代少數民族醫藥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提出“鼓勵在職在崗中醫藥、西醫藥人員積極學習并運用少數民族醫藥知識與技能”。2022年4月,我局會同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提出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國家和有關地方在制定實施中醫藥人才相關政策、重點項目時應向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傾斜。2022年10月,我局印發《“十四五”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提出“鼓勵支持少數民族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開展鄉村醫生少數民族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夯實少數民族醫藥基層人才基礎。加強少數民族醫藥傳承工作,指導少數民族地區開展醫術確有專長的少數民族醫師考核,培養少數民族醫藥傳承人”。二是持續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我局與西藏自治區政府共建西藏藏醫藥大學。將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作為中醫藥人才岐黃工程的重要內容,遴選培養5名岐黃學者、12名青年岐黃學者、100名優秀人才、300余名骨干人才,構建了領軍人才、優秀人才、骨干人才有機銜接的少數民族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支持建設了14個少數民族醫藥相關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培養了一批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干和學科團隊。國家民委所屬西南民族大學設立了中藥學專業(彝藥方向),中南民族大學藥學院藥學專業開展了民族藥領域科研和人才培養工作。
下一步,我局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推動少數民族醫藥發掘和傳承工作,支持少數民族醫藥非遺跨區域、跨學科傳播,不斷加強少數民族醫藥人才培養,鼓勵區域間少數民族醫藥人才交流,推進少數民族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