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世增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細化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中醫師資格考試減少西醫知識的建議
為了通過考試,選拔出合格的中醫臨床人才,1999年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開考以來,一直側重于考查考生的中醫藥知識,強調中醫思維,突出中醫臨證。經過充分調查、論證,2020年啟用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現行大綱,中醫內容和西醫內容考查比例為8∶2,重點考查考生的中醫藥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同時,也考查考生西醫基礎醫學和必要的臨床常見病診斷知識。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指導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做好試題形式改進工作,進一步突出中醫藥特色。
二、關于規范師承教育教材標準的建議
我局高度重視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先后開展了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等師承教育人才培養專項,對師承教育的內容、形式、考核要求等進行了明確和規范,并在全國范圍內形成了示范引領作用。關于規范師承教育教材的建議,我局將在進一步推進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的過程中,予以統籌考慮。
三、關于推進對師承人才的行政認可的建議
為鼓勵支持中醫藥師承教育發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均對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強化師承教育的保障措施進行了部署,明確提出“建立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制度,與職稱評審、評優評先等掛鉤”、“績效工資分配對承擔帶徒任務的中醫醫師適當傾斜”。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制定中醫藥師承教育管理辦法,將推動落實有關要求,進一步落實強化師承教育的激勵機制。
四、關于各中醫醫院應鼓勵本院有資質的醫生帶徒實習,并提供實習條件的建議
《中醫藥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積極推動中醫藥師承教育發展,支持有豐富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的中醫醫師、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在執業、業務活動中帶徒授業,傳授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培養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我局將按照《中醫藥法》要求,持續推進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等中醫藥師承教育人才培養專項,并支持具有扎實中醫藥理論基礎、豐富臨床(實踐)經驗和技術專長,有較高的帶教水平和傳承能力,能夠堅持師承帶教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師承教育,培養中醫藥人員。
五、關于進一步探索院校教育和師承教育融合的建議
2020年12月,我局會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制定并印發了《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教高〔2020〕6號),對中醫藥教育高質量發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確提出要建立早跟師、早臨床學習制度,要求中醫藥院校推進早跟師、早臨床教學模式和方法改革,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明確師承指導教師,增加跟師學習時間。要充分發揮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作用,鼓勵名老中醫藥專家參與在校生、中醫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帶教、授課,并將其納入工作室建設成效考核和個人績效考評。同時,我局會同教育部積極指導中醫藥院校根據中醫知識傳授和人才培養特點,將師承教育融入中醫藥人才培養全過程,開展“院校—師承—家傳”“院校—師承”等各類以師承教育為特色的教改實驗班。下一步,我局將會同教育部進一步推動中醫藥院校建立并完善早跟師、早臨床學習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藥院校開設中醫藥師承班,逐步實現將師承教育覆蓋全體中醫藥類專業學生,加快構建符合自身特點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高素質的中醫藥專業人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