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妹芝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中醫藥傳承工作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提高思想認識,加大中醫藥宣傳力度的建議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正面宣傳引導,講好中醫藥傳承發展故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一是密切多方合作強化統籌協調。一方面,密切與中宣部(國新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的聯系,積極爭取工作支持,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白皮書等多種形式,高規格、全方位展現中醫藥事業發展重要舉措和實績實效。另一方面,積極對接各類媒體采訪需求,發揮中央主流媒體平臺優勢,擴大宣傳影響力。同時,做好各級中醫藥媒體平臺的協同工作,形成上下一個調、全國一盤棋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握“時度效”做好重大主題宣傳。聚焦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出臺和全國中醫藥大會召開、中醫藥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醫藥參與防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主題,精心策劃宣傳內容,科學把握宣傳節奏,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和媒體平臺,及時推出重量級文字報道和新媒體產品,實現中醫藥工作正面宣傳有聲勢有深度有實效。三是服務群眾需求做好科普宣傳。實施中醫藥健康文化推進行動,推動中醫藥文化及健康知識的廣泛、有序傳播,中醫藥進一步融入百姓生活,普及率達94.16%。推動中醫藥文化傳播平臺規范有序發展,實現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全覆蓋,中醫藥文化創新成果顯著增多。建立健全了全國中醫藥健康文化知識普及工作,及中國公民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監測機制,公民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達20.69%。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加大正面宣傳力度,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凝聚強大的精神力量。
二、關于完善師承教育制度的建議
中醫藥師承教育與中醫藥學同步產生與發展,是千百年來中醫藥人才培養的有效方式。在加強師承教育方面,一是印發了《關于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的指導意見》,積極推動構建師承教育與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和繼續教育有機結合,貫穿中醫藥人才發展全過程的中醫藥師承教育體系。二是將師承教育與院校教育相結合。會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和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推進早跟師、早臨床的教學模式和方法改革,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明確師承指導老師,增加跟師學習時間。三是將師承教育作為中醫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重要內容。根據中醫知識傳授和人才培養特點,中醫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均將師承教育融入到培訓之中,由學員選擇相關學科指導老師,在三年培訓期間跟隨指導老師臨診學習,每周半天。四是組織實施師承教育人才培養專項。“十三五”期間,遴選973名指導老師和1946名繼承人開展第六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建設1482個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1102個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挖掘整理推廣了一批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培養了一批中醫藥學術經驗繼承人。
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制定《中醫藥師承教育管理辦法》,設置師承指導老師和繼承人的基本條件、師承教育學習內容,并對出師考核、師承關系備案進行規范,對參與師承教育的指導老師和繼承人給予一定的激勵保障,建立與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相掛鉤的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制度,進一步推動師承教育的常態化制度化。下一步,我局將持續推進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傳承工作室建設等師承教育人才培養專項,指導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開展各層次師承教育人才培養專項,進一步擴大師帶徒的范圍和數量,充分發揮師承教育在中醫藥人才培養中的作用。
三、關于發掘保護民間中醫藥資源的建議
我局高度重視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相關問題,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并已于2017年12月20日正式實施。《暫行辦法》規定對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無需通過國家統一考試,通過考核的方式即可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初衷就是解決此類人員合法行醫資格問題,更好地為群眾提供中醫藥服務。自《暫行辦法》實施以來,各省(區、市)中醫藥主管部門結合各地實際,制定本省(區、市)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并組織考核工作。目前,全國各省(區、市)均已印發本省(區、市)實施細則,按照工作部署穩步推進考核實施。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可按照相關規定通過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取得醫師資格。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穩步推進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考核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