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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醫藥醫函〔200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2007年11月16日,我局下發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請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一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計劃書的通知》(國中醫藥辦發〔2007〕59號)(以下簡稱《報送計劃書通知》),通知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一五”重點專科(專病)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梳理總結本項目重點病種的臨床診療方案,并于2008年1月底前寄送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就有關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報送內容 各建設項目要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一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重點病種臨床診療方案梳理參考體例》(《報送計劃書通知》附件6)要求梳理本項目的重點病種臨床診療方案。方案梳理要緊緊圍繞中醫臨床,實事求是總結本項目中醫治療方法,并對療效水平進行初步評估,對中醫治療難點進行客觀分析,針對中醫治療難點確定本病種的主攻方向、創新研究思路和攻克難點的措施方法。每個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報送三個重點病種的診療方案,每個重點專病建設項目報送一個重點病種的診療方案。 二、報送程序 (一)各建設項目將診療方案一式兩份并附電子版報送所在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管)醫院報送上級主管單位。 (二)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管)醫院的上級主管單位將建設項目的診療方案收齊后,于2008年2月14日前寄送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幸福一村55號,郵政編碼:100027,電子郵箱:zk001@tcm.cn)。 三、有關要求 (一)各建設項目要實事求是梳理本單位治療該病種臨床實際運用的中醫藥診療方案,不能抄,不能編,不得弄虛作假。 (二)診療方案報送后,我司將組織協作組專家進行認真審核,審核不合格的發回原單位重新梳理。 (三)各項目梳理的診療方案,將成為制定協作組重點病種診療方案的重要基礎,并作為建設項目中期評估和終末評審驗收的重要考核內容。 四、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聯 系 人:董云龍 聯系電話:010—65955519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聯 系 人:崔詠梅 沈金鴻 聯系電話:010—64175388,64177814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