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中醫科學院: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 />
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中醫科學院: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有關要求,我局將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一五”重點專科建設單位開展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現將《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是公立中醫醫院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是統籌兼顧醫療質量管理和效率管理、促進醫院改革的具體探索。各省中醫藥管理部門、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牽頭單位和試點醫院、試點科室要充分認識開展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組織實施,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落實責任,務求實效 各試點醫院要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進行調查研究,選擇有代表性的專業和病種,按照我局下發的各病種中醫臨床路徑、中醫診療方案,制定詳細的試點方案,確定具體工作目標和實施步驟,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做到責任到人、指標到人。同時要認真組織開展對相關臨床科室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工作,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務求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各省中醫藥管理部門、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牽頭單位要積極指導、幫助試點醫院開展試點工作,定期對各試點醫院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分析,我局醫政司將適時組織對各試點醫院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積極探索,總結提高 中醫臨床路徑管理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任務,各試點醫院要在試點工作中認真學習,深入研究,加強交流,大膽探索,勇于創新,不斷總結,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研究建立我國中醫醫院臨床路徑管理的制度和工作長效機制積累寶貴經驗。 在試點工作開展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醫政司。 聯 系 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董云龍 崔詠梅 聯系電話:010—59957688 59957797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我局自2009年啟動開展了中醫臨床路徑制定工作。根據2011年中醫藥工作有關安排,我局將在全國選擇部分中醫醫院的部分科室開展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為保障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順利實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病人為中心,以保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提高臨床療效為根本出發點,進一步規范中醫臨床診療行為,不斷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質量臨床療效,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中醫藥服務。 二、工作目標 利用1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協作組成員單位范圍內開展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適合中醫藥的臨床路徑管理制度、工作模式、運行機制以及質量評估和持續改進體系,為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中醫臨床路徑管理積累經驗并提供實踐依據,對已頒布實施的中醫臨床路徑的科學性、規范性、先進性和可操作性進行論證和進一步完善,使之能夠更好地推廣并為臨床工作服務。 三、工作任務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負責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包括確定試點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試點病種中醫臨床路徑,確定試點單位和試點病種,并組織對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和評估。 成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臨床路徑技術審核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審定各試點病種中醫臨床路徑,對各試點醫院工作進行專業指導。 (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 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成立本省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工作組,負責組織本轄區試點醫院開展試點工作,對各試點醫院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并開展中醫臨床路徑管理相關研究工作,分別于2011年6月底、9月底之前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報送本轄區試點工作情況。 (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負責組織各病種臨床路徑制定參與單位開展試點工作。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要求制定各病種中醫臨床路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對各試點單位進行培訓,指導各試點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定期組織各試點單位進行中醫臨床路徑實施效果的評估與分析,分別于2011年4月底、7月底、9月底之前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報送試點工作開展情況相關信息等。 (四)試點醫院、試點科室 各試點醫院應成立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院長任副組長,各試點專業科室、醫務管理、護理管理、藥學管理、信息統計、病案管理、經濟管理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院具體試點工作目標和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研究制定試點工作相關管理制度,完善試點工作機制,組織對相關試點科室醫務人員進行培訓,指導并監督各試點科室開展工作。 各試點醫院試點科室成立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實施小組,由科室主任任組長,醫療、護理、臨床藥學人員和相關科室的負責人任成員。實施小組具體負責本專業相關病種中醫臨床路徑的實施和臨床路徑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根據本科實際情況,在試點病種中醫臨床路徑和診療方案的基礎上,制定本科相關試點病種中醫臨床路徑和診療方案,組織中醫臨床路徑實施效果評估與分析,并根據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實際需要對科室醫療資源進行合理調整,定期向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牽頭單位報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 四、試點范圍 (一)試點醫院、試點科室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一五”重點專科協作組建設單位成員單位329家醫院的765個臨床科室(見附件1)。 (二)試點專業、試點病種 1.首批22個專業95個病種的中醫臨床路徑(見附件2)。 2.每個科室至少參加一個病種中醫臨床路徑的試點工作,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牽頭單位可根據情況參加2個以上病種的試點工作,各醫院和科室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試點病種。 五、實施步驟 試點工作自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 (一)試點啟動階段(2011年1月—2011年2月)。 1.印發試點工作方案。 2.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召開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視頻會議。 3.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和試點醫院和試點科室制訂具體試點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2月—2011年11月)。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各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和各試點醫院對召開各病種中醫臨床路徑進行培訓。 2.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各試點醫院和試點科室組織實施試點工作。 3.各試點科室每月組織對本科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4.各重點專科協作組、病種協作組每2個月組織對中醫臨床路徑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定期召開本協作組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會議,就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研討,交流經驗。 5.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定期每3個月召開轄區內各試點醫院試點工作會議,對試點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6.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不定期對各地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組織對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三)實施工作評估總結(2011年11月—2012年2月)。 1.各試點科室對本科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于2011年11月中旬前將總結材料報送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重點專科各協作組、病種協作組牽頭單位。 2. 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重點專科各協作組召開試點工作總結會,對各試點科室試點工作情況進行分析、評估、總結,形成總結評估報告,于2011年12月底前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各試點單位中醫臨床路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估和總結。組織召開中醫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交流會,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中醫臨床路徑管理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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