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由我局委托中華中醫藥學會醫院管理分會開展的中醫診療設備評估選型工作已經完成?,F將中醫診療設備評估選型推薦品目(2011版第二批)予以公布。供各地在醫療器械配置與采購工作中參考。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中醫診療設備評估選型推薦品目(2011版第二批)說明
受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委托,從2008年10月開始,中華中醫藥學會醫院管理分會組織開展了兩次中醫診療設備評估選型工作。第一次推薦中醫診療設備評估選型工作于2009年完成,并以國中醫藥辦函〔2009〕116號文件公布了35個推薦中醫診療設備名單。第二次中醫診療設備推薦品目評估選型工作已經完成,并于2012年1月公布了第一批166個品種的中醫診療設備評估選型推薦品目,現將第二批23個品種的中醫診療設備評估選型推薦品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入選產品排名不分先后。
二、評估選型工作采取廠商自愿申報方式,盡管通過多種形式廣泛發布信息,仍有少數廠商未申報參與評估。
三、請各生產企業對各自的推薦品目中的設備開展更深入的臨床觀察和研究,我會將對推薦品目設備的有效性、操作性、安全性、售后服務、價格等方面的情況適時開展評估調查,調查結果將作為下一批推薦品目篩選的重要依據。
四、各生產企業不得打著本推薦品目的名義開展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對于涉嫌虛假宣傳和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設備,將取消推薦品目資格。
中華中醫藥學會醫院管理分會
二○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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