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加強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的管理,推進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我局組織制定了《中醫" />
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2〕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加強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的管理,推進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我局組織制定了《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管理工作方案》?,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2年8月28日
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管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的管理,促進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各項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現制定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管理工作方案。 一、 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織 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織包括各類別協作組、各技術協作組。 (一)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 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按專業類別劃分成10個類別協作組,各類別協作組設置組長單位和各技術協作組。 1.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組長單位的設置 各類別協作組設組長單位1—3個,其中一個組長單位作為牽頭單位負責協作組全面工作。每個組長單位確定組長1名。 2.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組長單位的產生 組長單位由各技術協作組充分醞釀、推選后提出候選名單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醫政司審核后確定組長單位名單。 3.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組長單位的工作原則 組長單位按照民主協商的原則開展工作,充分發揚學術民主,調動各技術協作組及其成員單位的積極性,共同做好協作組各項工作。 4.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工作委員會 各類別協作組成立工作委員會,原則上由類別協作組組長和各技術協作組組長組成,主任委員由類別協作組牽頭單位的組長擔任。各類別協作組的重要活動和重大事項由工作委員會協商決定。各工作委員會根據類別協作組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委員會工作會議。 5.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專家委員會 各類別協作組成立專家委員會,由本領域具有較高理論和技術水平并享有較高威望的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對類別協作組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專業咨詢,并根據工作需要參加中醫醫療技術操作方案制、審定等工作。 (二)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 各類別協作組按照技術成立若干個技術協作組,每個技術協作組由組長單位和成員單位組成。 1.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的設置 各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設組長單位1—2個,組長單位確定組長1名。 2.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的產生 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由所在類別協作組組長單位根據各技術協作組成員單位意見,提出候選名單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醫政司審核后確定組長單位名單。 3.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成員單位的產生 各技術協作組成員單位應具備的條件:該中醫醫療技術在本單位使用廣泛、療效顯著、具備持續開展、推廣、提升該技術的能力和基礎條件、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力等。各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按照規定的條件遴選成員單位,提出候選名單報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辦公室審核,經醫政司審定后確定成員單位名單。 4.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的工作原則 各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和組長在開展工作過程中要堅持民主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調動各技術協作組成員的積極性,共同做好協作組各項工作。 二、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主要任務 (一)開展中醫醫療技術的整理、規范、推廣、開發(改造、提升)。 1.整理:對各項中醫醫療技術進行收集和整理,提出中醫醫療技術目錄及分級建議,經國家中醫醫療技術專家委員會審核,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定后分批發布,為中醫醫療技術的準入管理奠定基礎。 2.規范:擬定各類中醫醫療技術操作方案和技術手冊。 3.推廣:利用全國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省級和縣級基地以及視頻網絡平臺等多種形式推廣中醫醫療技術。 4.開發(改造、提升):通過開展聯合攻關等方法解決醫療技術難點,不斷提升現有中醫醫療技術水平,拓展中醫醫療技術適用范圍,并注重在中醫理論的指導下,充分應用現代科技成果,開發一批技術水平高、臨床療效好的中醫醫療技術。 (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通過開展中醫醫療技術的“整理、規范、推廣、開發(改造、提升)”以及組織學術交流、聯合攻關、進修學習等多種形式,培養專業人才,逐步形成中醫觀念牢固、技術水平高、臨床療效好、創新能力強的專業人才隊伍。 (三)向社會廣泛宣傳和推廣使用中醫醫療技術 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下,對中醫醫療技術進行廣泛的社會宣傳。充分利用平面媒體、視頻、網絡等技術手段以及新聞發布、資料發放、電視專題片等形式,宣傳介紹中醫醫療技術的效果和優勢,進一步提高中醫醫療技術的社會地位、影響力以及老百姓對中醫的認知度和使用度。 三、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工作職責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職責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負責對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二)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辦公室職責 由中華中醫藥學會醫院管理分會、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和廣東省中醫院共同組建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辦公室,負責協作組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包括規劃和組建協作組、制定協作組管理工作方案、布置協作組年度工作任務并督促落實、對協作組開展績效考核等。 (三)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組長單位職責 1.正確理解和把握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各項工作內容和要求,貫徹落實中醫醫療技術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2.提出本類別技術名單,推薦各技術協作組組長候選單位和候選人。 3.協調召開本類別協作組工作會議,制定本類別協作組年度工作計劃。 4.審核各技術協作組的中醫醫療技術操作方案和技術手冊等資料。 5.提出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和開發一批本類別中醫醫療技術的建議,并確定技術協作組任務分工和工作安排。 6.督促和指導本類別協作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職責 1.正確理解和把握中醫醫療技術類別協作組各項工作內容和要求,貫徹落實關于中醫醫療技術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思路。 2.在充分討論、醞釀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參與各技術的成員單位和專家名單,提交本類別協作組。 3.協調召開各技術協作組工作會議,制定各技術協作組年度工作計劃。 4.組織起草、修改、完善成員單位起草的中醫醫療技術操作方案和技術手冊等資料。 5.提出各中醫醫療技術的改造和提升意見,組織開展中醫醫療技術臨床療效驗證以及改善和提升。組織開展中醫醫療新技術的開發工作。 6.督促和指導各技術協作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五)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成員單位職責 1.參與中醫醫療技術的梳理、驗證和操作方案和技術手冊的起草及推廣工作。 2.參與各技術的改造、提升和新技術的開發工作。 3.按照要求完成所在協作組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安排。 四、績效考核 (一)考核范圍 考核范圍包括各類別協作組組長單位和組長、各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和組長、各成員單位。 (二)考核原則 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上級考核與民主評議相結合,年度考核與平時表現相結合,對協作組工作情況進行準確評價。 (三)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年度工作安排和要求的完成情況。 (四)考核組織實施 考核工作由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辦公室負責。對類別協作組組長單位和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的考核通過對協作組日常工作的考察和協作組全體成員單位的評價兩種形式進行。對協作組日常工作的考察依據《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工作績效考核細則》進行,協作組全體成員單位的評價一般每年度開展一次。對各技術協作組成員單位的考核由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辦公室、類別協作組組長單位、技術協作組組長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中、差三個等次。 (五)考核結果應用 中醫醫療技術協作組辦公室將考核結果上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醫政司依據考核結果,對組長單位和組長實行動態管理。對考核結果為“優”的組長單位和組長予以表揚;對考核結果為“中”的組長單位和組長進行督促整改;對考核結果為“差”的組長單位和組長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工作仍不力的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