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軍隊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衛生部、原總后勤部衛生部《關于切實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的意見》《關于開展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2017年繼續開展了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經過申報單位自評,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衛生計生部門和軍隊衛生部門評估推薦、專家審查、社會公示等程序,確定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等187家單位為2017年“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全國專科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或“全國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包括94家復審單位和93家新申報單位),現予以公布(見附件1)。示范單位稱號自發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等8家醫院無正當理由連續兩年未參加復審或復審不合格,取消“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榮譽稱號,3年內不得申請復審(見附件2)。2017年未參加復審及復審不合格單位(見附件3、附件4)限期整改,參加2018年復審,復審仍不合格或仍不參加復審的,取消“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榮譽稱號,3年內不得申請復審。
希望各示范單位進一步貫徹落實《中醫藥法》《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對非中醫類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提出的各項任務要求,認真總結經驗,鞏固創建成果,提高建設水平與質量,為滿足新時代人民健康需求、傳承發展中醫藥事業、建設健康中國做出新貢獻。
有關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衛生計生部門和軍隊衛生部門要加強對示范單位的指導,注重推廣示范單位的工作經驗,發揮其典型示范帶動作用,以點帶面,進一步推動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的開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對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適時開展督導抽查。
附件:
1.2017年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名單
2.取消“全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稱號單位名單
3.2017年未參加復審單位名單
4.2017年復審不合格單位名單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 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
辦公室 辦公廳 衛生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