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函〔2008〕7號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 你局《關于要求確定我省江山市、開化縣和黃巖區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的請示》(浙中醫藥〔2007〕26號)收悉。根據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組織本省專" />
國中醫藥函〔2008〕7號
浙江省中醫藥管理局: 你局《關于要求確定我省江山市、開化縣和黃巖區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的請示》(浙中醫藥〔2007〕26號)收悉。根據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組織本省專家并邀請江西省有關專家組成的評審組,按照《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評審驗收方案》及《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建設標準與評審細則》(國中醫藥醫〔2000〕6號),對江山市、開化縣和黃巖區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工作進行了檢查評審。評審組認為江山市、開化縣和黃巖區已達到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標準,據此,現批準江山市、開化縣和黃巖區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 希望你們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的要求,不斷探索新形勢下農村中醫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機制,進一步加強建設工作,提高建設水平,為保障人民健康、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衛生事業做出新貢獻。
二○○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