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實施方案(2009—2010年)》(國中醫藥辦發〔2009〕18號)的有關要求,國家中醫藥管" />
國中醫藥醫函〔2009〕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 根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實施方案(2009—2010年)》(國中醫藥辦發〔2009〕18號)的有關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篩選確定了國家級推廣項目,并將陸續組織開展省級師資培訓工作。根據工作計劃安排,定于7月下旬在北京舉辦第一期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師資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平衡針灸技術; (二)火針技術。 二、參加人員 中西部地區22個省(區、市)每省不少于2名;東部地區9省(市)根據本省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情況確定參加培訓人員,每省(市)2人。參加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培訓基地工作; (二)具有中醫類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針灸醫師,具有以上培訓內容基礎的優先選派; (三)具有師資的素質,具備承擔省內上兩項適宜技術培訓推廣任務的能力; (四)培訓結束后將作為本省(區、市)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省級師資,能夠按照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安排開展縣級師資培訓等各項工作。 三、培訓時間 2009年7月26日—8月1日,7月25日報到。 四、培訓地點 北京京東賓館(解放軍總參第一招待所),北京市東直門內海運倉1號,酒店總機:010—64001155。 五、其他事項 (一)培訓費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承擔,食宿差旅費自理。 (二)培訓結束后,對考核合格者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頒發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師資培訓資格證書,并授予國家級繼續教育學分。 (三)請參加培訓的人員填寫培訓班回執(見附件2),于7月20日前傳真至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四)培訓班不安排接站,請自行前往。(酒店路線圖見附件3)。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二處 嚴華國 電 話:010—65914966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范勁松 電 話:010—64176168,傳 真:010—64132601
附件:1.培訓班課程安排 2.培訓班回執 3.培訓班地點路線圖
二○○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