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實施方案(2009—2010年)》(國中醫藥辦發〔2009〕18號)的有關要求,國家中醫藥管" />
國中醫藥醫函〔2009〕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 根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實施方案(2009—2010年)》(國中醫藥辦發〔2009〕18號)的有關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將陸續組織開展省級師資培訓工作。根據工作計劃安排,經研究,定于12月中旬在北京舉辦第三期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師資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一)腹針技術; (二)雷火灸技術; (三)熱敏灸技術; (四)平衡針、火針技術復習。 二、參加人員 中西部地區22個省(區、市)每省不少于2名;東部地區9?。ㄊ校└鶕臼≈嗅t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情況確定參加培訓人員,每?。ㄊ校┻x1或2人。參加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因本期培訓班將安排平衡針、火針技術復習,請各省盡可能安排參加第一期培訓班的人員參加本期培訓,如參加第一期培訓班的人員不符合以下四項要求,請各省另派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參加本次培訓班;如參加第一期培訓班的人員符合以下四項要求,但本期培訓班需要換人,請說明理由;(第一期培訓班學員名單附后,標為斜體的為不符合要求人員) (二)在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培訓基地工作; (三)具有中醫類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針灸醫師,具有以上培訓內容基礎的優先選派; (四)具有師資的素質,具備承擔省內上幾項適宜技術培訓推廣任務的能力; (五)培訓結束后將作為本?。▍^、市)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省級師資,能夠按照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安排開展地(市)、縣級師資培訓等各項工作。 三、培訓時間 2009年11月14-18日,13日全天報到。 四、培訓地點 北京京東賓館(解放軍總參第一招待所),北京市東直門內海運倉1號,酒店總機:010-64001155。 五、其他事項 (一)培訓費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承擔,食宿差旅費自理。 (二)培訓結束后,對考核合格者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頒發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師資培訓資格證書,并授予國家級繼續教育學分。 (三)請參加培訓的人員填寫培訓班回執(見附件2),于12月4號前傳真至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四)培訓班不安排接站,請自行前往。(酒店路線圖見附件3)。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二處 嚴華國 方銳 電話:010—65914966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范勁松 李珊 電話:010—64176168,傳真:010—64132601
附件:1.第一期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師資培訓班學員名單 2.第三期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師資培訓課程安排表 3.第三期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師資培訓班回執 4. 第三期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省級師資培訓班地點路線圖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