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推動農村中醫藥事業發展,確保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會議部署的各項重點任務實施好并取得實效,根據" />
國中醫藥發〔2010〕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推動農村中醫藥事業發展,確保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會議部署的各項重點任務實施好并取得實效,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精神,我局制定了《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10—2011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把貫徹落實《實施方案》作為當前農村中醫藥工作的主要內容抓好抓實。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認真開展本地區農村中醫藥工作現狀調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細化分解任務。實施細則請于2010年5月31日前報送我局醫政司。 二、民族地區中醫藥管理部門可根據本地區中醫藥、民族醫藥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實施方案》相關內容,報我局備案后實施。 三、我局將根據《實施方案》對各省(區、市)農村中醫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評估。貫徹落實不力的,將予以通報。 四、有何問題、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局醫政司聯系。 聯系人:嚴華國 010—65914966 附件: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10—2011年)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