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指導醫療機構做好手足口病診療工作,我部手足口病臨床專家組結合我國手足口病診療實際經驗,借鑒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國家、地區相關" />
衛發明電〔2010〕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指導醫療機構做好手足口病診療工作,我部手足口病臨床專家組結合我國手足口病診療實際經驗,借鑒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國家、地區相關資料,研究制定了《手足口病診療指南(2010年版)》,現印發給你們,以指導醫療機構科學、有效地開展手足口病醫療救治工作。 《手足口病診療指南(2008年版)》(衛辦醫政發〔2008〕197號)同時廢止。 附件:手足口病診療指南(2010年版)
衛生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