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醫藥是我國中醫藥(含民族醫藥,下同)的組成部分。《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 />
國中醫藥醫政發〔201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 民間醫藥是我國中醫藥(含民族醫藥,下同)的組成部分?!秶鴦赵宏P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提出,要“挖掘整理民間醫藥知識和技術,加以總結和利用”。 為充分發揮民間醫藥在保障人民群眾健康中的特色和作用,根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民間醫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我國民間醫藥源遠流長,是中華民族長期以來生活實踐和與疾病作斗爭中積累的防病治病經驗,不僅是中醫藥學形成的重要來源,而且不斷豐富著中醫藥學的內容,為保障我國各族人民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許多民間醫藥技術、方法、方藥和器械在民間長期使用,對一些常見病、多發病和疑難雜癥療效獨特,具有挖掘潛力和開發價值,是中醫藥自主創新的獨特領域。有些民間醫藥技術和方法經過篩選評價、科學論證,已經成為中醫藥的新技術新成果,在部分醫療機構臨床實踐中得到應用;有些民間方藥經過研究開發,已經成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藥新藥。加強民間醫藥工作,做好民間醫藥挖掘整理和總結利用,對于豐富中醫藥診療技術手段,發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提高中醫藥臨床療效,將中醫藥原創優勢轉化為知識產權優勢,更好地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多元化多層次的中醫藥服務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當前民間醫藥工作仍面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對民間醫藥的挖掘整理、篩選評價重視不夠,民間醫藥知識產權持有人的知識產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民間醫藥捐獻相關政策不到位、渠道不夠暢通。不及時解決這些困難和問題,民間醫藥將面臨失傳的危險。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民間醫藥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把民間醫藥工作作為中醫藥工作的組成部分認真抓好抓實。 二、主要任務 民間醫藥工作要堅持挖掘整理與總結利用并重,傳承保護與開發推廣結合,政府扶持引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并舉?,F階段主要任務是挖掘整理流傳在民間、尚未得到政府指定機構認證的診療技術、方法、方藥和器械,并加以總結規范和推廣利用。 (一)加強民間醫藥挖掘整理工作。 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定或委托專門機構開展民間醫藥挖掘整理工作,重點加強歷代文獻沒有記載或記載較少,或者技術持有人無合法行醫資格、無法在現有的醫療衛生體系中合法應用的有資料或實踐顯示安全有效的民間醫藥診療技術、方法、方藥、器械的挖掘整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修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受理中醫藥無償捐獻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調動民間獻方獻技的積極性,并在各?。▍^、市)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設全國民間醫藥信息數據庫。 (二)探索多方力量共同參與民間醫藥篩選評價和開發利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重點建設1個國家級中醫藥特色技術和方藥篩選評價中心,各?。▍^、市)要依托省級中醫醫療、科研、教育機構建立1個以上省級中醫藥特色技術和方藥篩選評價中心。 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成本分擔、效益共享的原則,探索建立民間醫藥篩選評價和開發利用的長效機制,通過政策引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和資本特別是大中型中醫藥企業參與,積極將民間特色中醫診療技術、單驗秘方和器械研發為中醫藥適宜技術、醫院中藥制劑、中藥新藥、中醫診療設備等。 要積極與科技等相關部門開展合作,爭取科研立項開展民間醫藥的篩選評價,以具體項目為載體推動民間醫藥篩選評價工作。 有條件的地區應多渠道融資建立基金,鼓勵和支持民間醫藥的開發利用。 鼓勵中醫醫療機構特別是省級以上中醫重點專科、重點學科結合各自的專業和優勢,將安全有效的民間醫藥技術、方法、方藥和器械吸收利用到本??苹蛑嗅t優勢病種診療方案中,進一步豐富中醫藥診療手段,提高臨床療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制定中醫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中醫醫療技術目錄、中醫醫療技術管理規范,建立中醫醫療技術準入和管理制度,將經過篩選評價確定安全有效的民間醫藥技術進行規范后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中推廣應用。 (三)做好人員行醫資格管理工作。 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根據《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衛生部令52號)有關規定,鼓勵和引導尚未取得有效行醫資格但掌握部分民間醫藥技術和方法的人員通過參加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取得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資格。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有關“將農村具有中醫藥一技之長的人員納入鄉村醫生管理”的要求,積極探索推進將符合條件的民間具有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通過考核和評議納入鄉村醫生管理工作。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可通過試點,探索將掌握部分民間醫藥保健技能但未取得中醫類別醫師資格或鄉村醫生資格的人員通過參加中醫職業技能考試取得從事中醫預防保健服務資格。 三、加強組織管理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將民間醫藥工作列入本地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成立民間醫藥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全國民間醫藥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立民間醫藥工作專家指導組,負責開展民間醫藥調查研究,指導開展民間醫藥篩選評價,提供民間醫藥工作的學術咨詢,提出發展建議。協調并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中醫藥專利審查標準,逐步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相關制度,研究制定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名錄,進一步加強對民間醫藥知識產權所有人合法權益保護。 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成立民間醫藥工作領導小組,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定期研究和解決民間醫藥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落實國家有關民間醫藥的政策措施,促進本地區民間醫藥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充分發揮民間醫藥社會團體的作用。充分發揮民間醫藥學術團體在引導學術發展、促進學術交流、加強行業自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各民間醫藥社會團體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學術活動,加強學術交流,開展宣傳推廣,鼓勵學術創新,提高學術水平。 積極利用學術團體的優勢,加強對尚未取得有效行醫資格但掌握部分民間醫藥技術和方法的人員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培訓,提高遵紀守法意識,鼓勵他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法行醫資格;要加強民間醫藥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中醫醫療機構之間的學習和交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