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提高市縣級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和中醫藥服務能力,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補助資金," />
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為提高市縣級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和中醫藥服務能力,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補助資金,實施市縣級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能力建設項目。根據《財政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下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財社〔2011〕121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項目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項目醫院要充分認識項目建設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項目實施工作,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按照項目要求按時保質地完成各項工作。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醫政工作分管領導和規劃財務工作分管領導共同參加的項目實施領導小組或辦公室;要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專人負責項目全過程管理,根據項目要求制定執行進度表,確保按時保質實施好、執行完項目;要加大項目督導力度,確保專款專用,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 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請于8月15日前將工作實施方案及項目具體負責人名單報送我局醫政司和規劃財務司備案,并及時報送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我局將開展項目執行情況監測,編制簡報定期通報各地執行進度,對執行不力、進度緩慢的省份通報批評,必要時進行約談。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將作為今后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中醫藥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建立項目預算執行與預算安排相掛鉤的工作機制。我局將適時與財政部共同開展專項督導,對項目預算執行和預算績效有關情況進行督查考核。 二、嚴格按照要求落實項目單位。在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認真調查摸底和確認的基礎上,我局匯總形成了分省的市縣級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能力建設項目醫院庫(見附件1),并已報送財政部審核備案。該醫院庫將作為實施《財政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下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的重要依據,各地必須嚴格執行,不得自行調整項目醫院庫中的項目單位名單。 三、認真完成項目各項工作任務 (一)項目實施的主要目標是改善市縣級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醫療設備條件,加強醫院自身的設備更新及維修改造建設。每個縣級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補助200萬元,每個地市級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補助400萬元。 (二)要按照“突出重點、填平補齊、工作必備、適當提高”的原則,開展設備配備工作;加強中醫藥、民族醫藥特色診療設備配備,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根據當地疾病譜和醫院實際情況,加強臨床重點專科和特色專科建設,提高綜合服務能力。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結合《財政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下達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附件中《縣級中醫院民族醫院設備選購參考清單》、《地市級中醫院民族醫院設備選購參考清單》,對本省(區、市)縣級和地市級中醫醫院、民族醫醫院設備購置需求進行調查摸底,協調財政等相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加快設備招標采購工作進度,年底前完成設備招標采購和安裝調試。 (四)切實強化預算執行責任制,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目標。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是本省項目預算的執行主體,各項目醫院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項目預算執行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建立起預算執行責任制并層層強化落實。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于8月15日前將項目預算執行目標及責任承諾書(見附件2)報送我局規財財務司和醫政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