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總后勤部衛生部《關于實施" />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2〕1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總后勤部衛生部《關于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見》(國中醫藥醫政發201231號)和《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國中醫藥醫政發201238號)要求,經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我們制定了《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目標承諾書(基本內容版)》(以下簡稱《目標承諾書》),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把層層簽訂《目標承諾書》、層層落實責任,作為確保提升工程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的重要手段,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目標承諾書》的起草、簽訂和實施工作。 二、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會同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對照提升工程各項目標和任務,對本地區基層中醫藥工作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研究提出本省(區、市)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在《目標承諾書》基礎上,各地可結合實際,研究提出本地創新性工作目標。 要制定《目標承諾書》市(地)模版和縣(市、區)模版,指導各市(地)和各縣(市、區)研究提出該地區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制定好相應的《目標承諾書》。民族地區民族醫藥工作目標與任務由民族地區中醫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 我局醫政司將會同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司局分批分省召開專題會議,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各省(區、市)目標承諾書內容。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會同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積極協調省級人民政府與全國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領導小組簽署《目標承諾書》,通過《目標承諾書》的簽署,進一步強化政府職責,加大扶持力度。積極推動省級人民政府與市(地)人民政府、市(地)人民政府與縣(市、區)人民政府做好《目標承諾書》簽署工作。 四、我局將把《目標承諾書》的起草、簽訂和落實情況作為評價各地區提升工程是否實施、實施是否得力有效的重要內容,同時建立獎懲機制,將《目標承諾書》年度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對《目標承諾書》相關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進行督導、約談和通報批評。 五、請于2012年11月9日前告知我局醫政司本省(區、市)開展《目標承諾書》簽署工作的大致時間,以便安排相關工作。 六、在工作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局醫政司聯系。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基層服務處 吳 凱 嚴華國 010—59957691 59957692 59957693(傳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