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科學劃分重點專科層次,充分發揮重點專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我局" />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7〕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為完善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科學劃分重點專科層次,充分發揮重點專科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我局擬在全國遴選一批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現就開展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肺病科、肝病科、腦病科、腎病科、婦科、脾胃病科、內分泌科、心血管科、血液病科、老年病科、腫瘤科、兒科、風濕病科、針灸科、急診科(含重癥醫學科)、推拿科、眼科、外科、皮膚科、肛腸科、骨傷科、康復科。 二、申報要求 (一)基本條件 申報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專科所在單位應是三級甲等醫院(包括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中醫專科醫院、綜合醫院、專科醫院)。 2.專科原則上應為國家中醫重點專科,床位數≥60張。 3.專科按要求報送中醫病案首頁監測數據和國家中醫重點專科建設監測數據。 4.專科近三年內無重大醫療事故,專科所在醫院近年來未發生重大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不正之風案(事)件。 5.在本專業具有較高知名度,中醫藥特色優勢突出、綜合實力、中醫臨床診療能力、疑難危重病癥診療能力處于本專業領先地位、輻射帶動能力強。 6.自愿原則。樂于承擔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建設任務。 (二)申報程序和要求 1.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按照申報要求組織確定申報專科,每個省份每個專業只能推薦1個專科。局直屬(管)醫院分別由中國中醫科學院和北京中醫藥大學組織申報,每個專業推薦1個專科。 每個醫院申報專科數量不得超過6個。 有分院(院區)的,法人和財務統一的分院(院區)作為一個申報單位。中醫專科醫院的所有同專業專科,作為一個專科申報。 2.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各申報專科認真填寫《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申報書》(見附件),并審核、蓋章后(一式兩份)于2017年4月20日前統一報送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同時將申報材料的電子版發送到醫政司醫療管理處郵箱 (yizhengsiyichu@126.com)。 三、遴選 申報材料報送截止后,我局將綜合運用遴選標準評分、同行評議和實地復核的遴選方式進行遴選,確定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遴選標準評分的數據主要來源于2016年全年的重點專科建設監測和中醫住院病案首頁監測數據。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做好轄區內申報專科的遴選推薦工作,并指導各醫院實事求是地做好申報工作。醫院要負責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對于申報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所在單位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和“十三五”期間所有重點專科項目申報資格。 (二)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在申報前應當在政府網站上公示擬推薦的醫院及專科名稱。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三)逾期未報送的,視為自動放棄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申報資格。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 系 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醫療管理處 董云龍 聯系電話:010-59957688 傳 真:010-59957684
附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