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醫藥是傳統中醫藥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民族藥發展仍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傳承保護發展民族藥任重道遠。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徐睿霞提出,要加快對民族醫藥傳承保護。
徐睿霞表示,民族醫藥當前存在著民族藥傳統工藝傳承保護難題。民族藥生產過程中,大多要求配備高溫或輻射滅菌設備,實現對藥材微生物的檢測與控制。但這樣的滅菌處理,對部分民族藥來說,會使藥材的有效成分降低或喪失。同時,民族藥備案注冊難,申報材料多,準備周期長、手續繁雜、試驗過程復雜、導致經濟成本過高。此外,民族藥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難。目前,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中共有西藥和中成藥3159種,民族藥只有95種,數量僅占所有中、西藥品的3%,許多具有獨特療效、優質優效的民族藥沒有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民族藥跨區域醫保支付也比較難”她表示,當前,各少數民族地區雖然將部分民族藥納入本省醫保支付范圍,但跨區域就診患者享受醫保報銷待遇上受到較強的地域限制。
為此,徐睿霞建議,應加大對民族藥傳統工藝保護傳承力度。建議堅持遵循民族醫藥理論和傳統民族藥發展規律,充分考慮民族藥區別于西藥的特性,出臺有利于民族藥傳統工藝保護和傳承的具體政策措施,鼓勵各級醫療機構進行原創性傳承、創新性研究,培養民族醫藥領軍人才、學科團隊,支持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在民族藥的研發、配制、檢測、流通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是出臺符合民族藥特點的備案、注冊管理辦法。建議尊重民族藥已形成的千百年人用經驗的歷史,充分考慮民族藥的生產特點和具體情況,支持各地加快建立人用經驗與臨床試驗相結合的符合民族藥特色的審評證據體系,完善民族藥審評技術規范,出臺符合民族藥成藥和制劑特點的備案注冊辦法,探索建立綠色審批通道,進一步優化備案注冊等流程,加快民族藥在市場上的推廣和應用。
三是完善民族藥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標準和流程。建議國家根據民族醫藥發展規律,科學制定民族藥成藥和制劑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標準和流程,在鼓勵創新的同時,優化民族藥準入條件,把已經在療效、安全性等方面久經臨床驗證的民族藥盡可能多的納入國家醫保目錄。
四是推動將已納入地方醫保支付范圍的民族藥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建議將各省區市已納入當地支付范圍的民族藥成藥和制劑,經過2-3年的實踐,證明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價格合理的逐步納入國家醫保目錄,使“地方糧票”成為“國家糧票”,支持民族醫藥的高質量發展,切實保護好各民族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