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辦發〔2006〕24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局各直屬單位:
“十五”期間,在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的共同努力下,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對中醫藥隊伍建設及中醫藥專業技術人才培養發揮了較大作用。為推動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我局決定在2006年全國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會議期間,表彰一批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現將評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類別、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一)表彰類別
設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兩個類別。
(二)評選范圍
先進集體:
1.各省、市、縣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衛生部;
2.局各直屬單位教育管理部門;
3.各醫療、教學、科研機構中的教育管理部門;
先進個人:
在以上各機構中從事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的個人。
(三)表彰名額
先進集體50個,優秀個人100名。
二、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并建立了完整的繼續教育檔案管理制度;
2.制定有本地區、本單位的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發展規劃,并認真執行;
3.在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中能保持中醫藥優勢和特色,工作成績突出,并受到上級管理部門或基層中醫藥工作人員的好評,具有示范效應;
4.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服務意識和創新精神,能為完善國家中醫藥繼續教育體系做出貢獻;
5.具有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專項經費。
(二)優秀個人的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有較高的政策和管理水平;
2.熱愛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具有敬業奉獻精神,勇于開拓和創新;
3.深入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第一線,熱情地為繼教人員服務;
4.業務熟悉,服務意識強,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工作業績突出;
5.從事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三、評選程序
(一)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衛生部和局各直屬單位按條件推薦2個先進集體候選單位(請排序)和3名優秀候選人。
(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可推薦部分管理先進集體候選單位和優秀候選人。
(三)《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先進集體推薦表》和《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優秀個人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1、2)由所在單位、所在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或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衛生部、局直屬單位審核蓋章后,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組織專家,依照評選條件,對推薦材料進行評選,經審定后將擬表彰的名單在我局政府網上或《中國中醫藥報》上進行公示7天。
(四)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分別授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優秀個人”榮譽稱號,頒發證書。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優秀個人的材料存入個人檔案。
四、有關要求
(一)推薦、評選工作采取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通過逐級上報的方式進行。
(二)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衛生部和局各直屬單位要依據推薦條件要求,認真組織,實事求是,擇優推薦,切忌搞平衡和照顧。
(三)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衛生部和局各直屬單位請于5月30日前,將推薦材料蓋章后(原件一式3份)報送我局科技教育司。
(四)《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先進集體推薦表》和《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優秀個人候選人推薦表》可在我局網站(網址http://www.satcm.gov.cn)上下載。
聯 系 人:周杰
聯系電話:010—65914969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東里13號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郵政編碼:100026
附件:1.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先進集體推薦表
2.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優秀個人候選人推薦表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主題詞:中醫藥 教育 評選 通知
抄送:總后勤部衛生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06年5月1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