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5部門印發的《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和國"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教育廳(教委),學位委員會,有關中醫藥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5部門印發的《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實施方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就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第四批繼承工作”)繼承人在職攻讀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 1.報名條件臨床醫學(中醫師承)碩士:具有醫學學士學位的第四批繼承工作繼承人。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博士:具有醫學碩士學位(或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第四批繼承工作繼承人。 2.報名方法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學位類別包括臨床醫學(中醫師承)碩士專業學位和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博士專業學位,代碼分別為450100、450200。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下旬,現場確認時間為7月下旬。具體時間由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情況具體安排。詳細事宜可登錄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查詢。 二、考試安排 1.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實行全國聯考,考試時間為2008年10月25日、26日。考生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指定地點報名考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委托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負責藏醫、蒙醫考生的考試命題和閱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考務具體工作。詳細事宜可登錄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查詢。 2.考試科目臨床醫學(中醫師承)碩士入學考試科目為醫古文(中級),中醫綜合(中級),共計2門。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博士入學考試科目為醫古文(高級),中醫綜合(高級),共計2門。中醫綜合涵蓋中醫基礎理論、中醫診斷學、方劑學、中藥學4門課程。藏醫、蒙醫考生考試事宜另行通知。 3.全國聯考大綱為《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繼承人攻讀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全國聯考考試大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編印)。詳細事宜可登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www.satcm.gov.cn)查詢。 三、錄取工作 1.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錄取工作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共同負責,根據“結合繼承工作,就近攻讀學位”原則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報考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的考生須將報名現場確認時打印的資格審查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以備資格審查。有關學位授予單位在錄取考生入學前應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統一要求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得錄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 四、繼承工作與學位授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管理規定(試行)》、《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試行辦法》以及《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請有關學位授予單位與本地區中醫藥管理部門共同研究,結合繼承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細則》(以下簡稱“《培養細則》”)。《培養細則》應包括培養方式、課程設置、臨床實踐、導師評聘、學位論文、學位授予、學生管理等內容。同時,各學位授予單位須成立導師指導小組,由主管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培養細則》要求,具體指導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工作,確保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導師組成員由學位授予單位符合條件的碩士、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以及師承指導老師組成。請有關學位授予單位將《培養細則》和指導老師、繼承人接納情況,于2009年3月1日前分別報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