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 為做好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加快高層次中醫藥傳承人才的培養,我局組織制定了《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實施方" />
國中醫藥辦人教發〔2012〕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 為做好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加快高層次中醫藥傳承人才的培養,我局組織制定了《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局人事教育司師承繼教處聯系。 聯 系 人:張欣霞 聯系電話:010—59957647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實施方案
為發揮國家博士后制度在高層次中醫藥傳承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中醫藥繼承與發展工作質量與水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委托中國中醫科學院開展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為做好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博士后管理辦法》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將中醫藥傳承工作與國家博士后制度結合起來,積極探索高層次傳承人才培養的新途徑、新措施,通過2年傳承博士后在站工作,傳承合作導師的學術經驗,挖掘合作導師的學術思想與學術成就,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中醫藥傳承人才。 二、工作周期 傳承博士后在站工作時間為2年。全國按照統一時間進站學習和工作。 三、工作方式 采取理論研究、學術訪談、實踐經驗的整理研究等形式進行。 (一)理論研究。 合作導師指定專業學習內容,包括現代文獻與經典著作。傳承博士后人員要密切結合合作導師的學術經驗、學術思想、學術特色和學術成就,開展合作導師的學術思想的傳承研究工作,進行理論探討、理論總結,研究分析合作導師的治學方法、學術淵源、學術成就。在學習中研究,在研究中提高。 (二)學術訪談。 傳承博士后人員結合合作導師的學術思想、學術成就和專業領域,與合作導師分階段商定學術訪談的專題內容,每一專題設立5個以上問題,每一問題設立3~5項問答,并撰寫專題訪談報告。在站期間開展學術訪談的專題不少于五項。 通過傳承博士后人員對合作導師的專題學術交流、深度訪談,深入挖掘合作導師學術思想、專業成就的形成脈絡、學術貢獻,及其對相關專業領域難點、熱點問題的思考與認識,體現導師的學術觀點與特色,傳承研究合作導師的學術思想。 (三)臨床實踐傳承研究。 以傳承博士后人員對合作導師學術經驗的傳承研究與傳承博士后本人的學術再實踐兩種形式進行。其中,合作導師的學術經驗的傳承研究以跟隨合作導師臨床實踐為主,每年跟隨合作導師的專業工作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學術再實踐由本人獨立完成,以體現對合作導師學術思想、專業技術的掌握運用能力,體現對合作導師學術經驗繼承的水平。 臨床實踐是傳承合作導師學術思想的重要途徑,傳承博士后研究人員應對合作導師的學術思想、學術特色、實踐經驗進行階段性、系統性總結,通過對臨床實踐材料的研究總結,并結合理論研究和學術訪談的內容,客觀真實地分析合作導師的學術思想、學術特色,提出本人的學術見解,作為在站期間中期考核與出站報告的主要評議內容。 四、工作任務 傳承博士后人員主要圍繞合作老師的學術思想或經驗技術專長開展研究工作,深入研究合作導師長期積累形成的學術思想、學術特色與實踐經驗,提出本人研究的成果,實現在較高水平上傳承的目的,做到傳承要有深度,研究要有高度。 (一)通過對合作導師學術著作、中醫藥經典著作與現代文獻的學習,在分析總結合作導師學術思想、專業成就的基礎上,形成研究報告,并作為研究工作的考核依據。考核主要體現在學習的內容、深度和研究報告的質量。 (二)形成《學術訪談報告》,這是反映傳承博士后人員在站工作質量與能力的重要評價內容,是中期考核與出站工作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評審內容。主要考核其學術訪談的專題內容、專題數量和總結報告的質量。 (三)在站期間應完成100例合作導師臨床病案、50例個人臨床病案的總結分析,對病案的辨證思路、病機分析、論治法則、遣方用藥進行學術提煉,并體現合作導師學術思想的基本思路、學術經驗的基本特征,總結報告由合作導師作出評議。 中藥學科的傳承博士后人員應完成5份以上體現合作導師學術思想、實踐經驗、技術專長的專題研究材料,并有合作導師的評議意見。 (四)在站期間發表2篇以上與傳承合作導師學術經驗相關的論文。 五、管理考核 (一)組織管理。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傳承博士后工作的宏觀指導。 2.中國中醫科學院負責傳承博士后工作的具體實施。 3.傳承博士后人員所在單位負責日常管理,督促檢查日常工作、學習和臨床實踐。保證在站期間的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創造良好的傳承學習氛圍。 4.傳承博士后人員進站后,簽訂《傳承博士后工作協議書》,在站期間的研究內容、工作要求與考核按照國家《博士后管理辦法》與本實施方案要求執行。 (二)考核管理。 1.考核辦法。傳承博士后人員的開題報告、中期考核、期滿出站考核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委托中國中醫科學院組織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小組由5名以上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日常工作表現、傳承研究實績、工作質量和工作能力的考核。 3.考核標準。考核標準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時,未完成在站工作量三分之一或日常工作表現較差者為不合格。圓滿完成工作量和研究工作協議,傳承有深度,研究有高度,日常工作表現較好者,中期考核及出站考核為優秀。 4.獎懲措施。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作退站處理。對期滿出站考核優秀的傳承博士后人員,可推薦優先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 六、經費管理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爭取專項經費,由傳承博士后與合作導師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學術研究、學術活動、資料整理、報告印刷、管理考核等,一般不用于購買1萬元以上的設備與實驗儀器等。合作導師所在單位要對合作導師的指導工作實行津貼補助。 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經費管理,制定經費管理細則,專款專用,合理使用,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本年度專項經費安排和使用情況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七、待遇和獎勵 1.傳承博士后人員工作期滿出站后回原單位專業崗位工作。 2.傳承博士后人員工作期滿后,出站匯報評審合格者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審核頒發《博士后證書》,并根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建議優先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